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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服务贸易总协定》部分争端解决程序的决定

[日期:2006-06-11] 来源:世贸组织  作者: [字体: ]

部长们,                       

本规范文件由[法信网]Law863.Com收集整理

决定建议服务贸易理事会在其第一次会议上通过以下决定。

服务贸易理事会。

考虑到根据第22条和第23条进行的争端解决,该协定的义务、具体承诺以及服务贸易的特定性质,

决定如下:

1   应建立专家名册,以帮助选择专家组成员。

2   为此,各成员可提出具有第3段所指资格的个人姓名供列入该名册,并应提供其资格履历,如适用,应标明其具体部门的专门知识。

3   专家组应由对《服务贸易总协定》和/或服务贸易问题,包括相关管理问题具有经验的资深政府和/或非政府个人组成。专家应以个人身份而非作为任何政府或组织的代表任职。

4   关于部门问题的争端专家组应具有与争端所涉具体服务部门有关的必要的专门知识。

5   秘书处应保存该名册,并应与理事会主席进行磋商,以制定管理该名册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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