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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第25条作出的通知-2

[日期:2006-06-11] 来源:  作者: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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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补贴的期限和/或所附任何其他时限

1985

10.可据以评估补贴的贸易影响的统计数据

无法提供

十四、企业关税和进口税减免

1.补贴计划的名称

企业关税和进口税减免

2.通知所涵盖的时间

1985年~2000

3.政策目标和/或补贴的目的

吸引外资,鼓励国内企业的技术革新,促进边境贸易、加工贸易、补偿贸易等贸易形式

4.补贴的背景和主管机关

税务主管机关和海关

5.给予补贴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6.补贴的形式

关税和进口税减免

7.提供补贴的对象和方式

中国于199741采用了新的税收制度。根据这一制度,所有国内企业和机构应依照法定税率缴纳关税和进口税,以下仍实施关税和进口税减免的少数情况除外:

1)驻华使馆和国际组织办事处进口的货物,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捐献品,以及中国外交官、海外中国留学生等用于个人消费而进口的货物;

2)进入海南省杨浦经济开发区的(保税区)的进口;

31996年至2000年期间进口的、用于钻孔、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的设备和材料;

41996年至2000年期间由国内民航公司进口的飞机;

5)汽车零部件,对此关税和进口税的减免应根据国产化率确定;

6)进口用于国内飞机生产的材料。

对于199641日前用于外资企业、国内技术革新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于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用于边境贸易、加工贸易和补偿贸易的进口设备和材料的关税和进口税减免应予终止,但以下过渡期除外:

1)对于199641日前已获批准、总投资不足3000万美元的外资企业,其进口设备和材料的关税和进口税减免应在19961231以前的过渡期内仍然有效;对于总投资超过3000万美元的企业,过渡期应于19971231截止;

2)对于能源、运输、冶金行业等领域中总投资超过5000万人民币的工业项目,及对于制造业中总投资超过3000万人民币的技术革新项目,如在199641日前获得批准,则对于其进口设备的关税和进口税减免在19971231日前的过渡期内应为50%减免;

3)进入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和海南等五个经济特区以及上海浦东和苏州工业园的进口货物,在199641以后应依照法定关税和进口税率缴纳关税和进口税。但是,在1996年~2000年过渡期内,将适用关税和进口税的退还,每年数量递减。退税将在2000年终止。

8.单位补贴量,或如不可能提供,则为该补贴的总额或年度预算额

无具体统计数字

9.补贴的期限和/或所附任何其他时限

1985年~2000

10.可据以评估补贴的贸易影响的统计数据

无法提供

十五、对特殊产业部门提供的低价投入物

1.补贴计划的名称

国家对一定比例的发电用煤和一定比例的原油的低定价

2.通知所涵盖的时间

1987年至今

3.政策目标和/或补贴的目的

对一定比例的产业投入物进行国家定价,以维持总体价格的稳定

4.补贴的背景和主管机关

中国计划经济体制的改革始于价格制度的改革,目前为止,中国95%的商品和服务已经由市场力量决定价格。国家定价只限于一定比例的重要产品,以保持政府在紧急状况下控制整体价格水平的能力

5.给予补贴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暂行条例》

6.补贴的形式

对特定产业部门的投入物的国家低定价

7.提供补贴的对象和方式

199537%的煤炭属国家定价,70%的陆上石油生产属国家定价,其余30%的陆上石油以及全部近海石油生产由市场决定价格

8.单位补贴量,或如不可能提供,则为该补贴的总额或年度预算额

无具体统计数字

9.补贴的期限和/或所附任何其他时限

1987年—

10.可据以评估补贴的贸易影响的统计数据

无法提供

十六、对某些林业企业的补贴

1.补贴计划的名称

对某些林业企业的补贴

2.通知所涵盖的时间

1994年至今

3.政策目标和/或补贴的目的

鼓励充分利用森林资源

4.补贴的背景和主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税务主管机关

5.给予补贴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6.补贴的形式

增值税退税

7.提供补贴的对象和方式

对于某些林业企业,如其产品是基于使用匮乏的木材资源的,则应退还所征收的增值税

8.单位补贴量,或如不可能提供,则为该补贴的总额或年度预算额

由于数量极小,无具体统计数字

9.补贴的期限和/或所附任何其他时限

1994年—

10.可据以评估补贴的贸易影响的统计数据

无法提供

十七、高科技企业优惠所得税待遇

1.补贴计划的名称

高科技企业的优惠所得税待遇

2.通知所涵盖的时间

1994年至今

3.政策目标和/或补贴的目的

加快高科技产业的发展

4.补贴的背景和主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税务主管机关

5.给予补贴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6.补贴的形式

所得税减免

7.提供补贴的对象和方式

对于国务院批准的高科技开发区中的高科技企业,所得税税率应降至15%;对于新设立的高科技企业,应免征其自运营起前两年的所得税

8.单位补贴量,或如不可能提供,则为该补贴的总额或年度预算额

无具体统计数字

9.补贴的期限和/或所附任何其他时限

1994年—

10.可据以评估补贴的贸易影响的统计数据

无法提供

十八、对废物利用企业优惠所得税待遇

1.补贴计划的名称

对废物利用企业优惠所得税待遇

2.通知所涵盖的时间

1993年至今

3.政策目标和/或补贴的目的

鼓励资源循环

4.补贴的背景和主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税务主管机关

5.给予补贴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6.补贴的形式

所得税减免

7.提供补贴的对象和方式

对于利用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作为主要生产投入物的企业,所得税应减免5

8.单位补贴量,或如不可能提供,则为该补贴的总额或年度预算额

无具体统计数字

9.补贴的期限和/或所附任何其他时限

1993年—

10.可据以评估补贴的贸易影响的统计数据

无法提供

十九、贫困地区企业优惠所得税待遇

1.补贴计划的名称

贫困地区企业优惠所得税待遇

2.通知所涵盖的时间

1993年至今

3.政策目标和/或补贴的目的

脱贫

4.补贴的背景和主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税务主管机关

5.给予补贴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6.补贴的形式

所得税减免

7.提供补贴的对象和方式

对于在偏远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的新设立企业,所得税应减免3

8.单位补贴量,或如不可能提供,则为该补贴的总额或年度预算额

无具体统计数字

9.补贴的期限和/或所附任何其他时限

1993年—

10.可据以评估补贴的贸易影响的统计数据

无法提供

二十、技术转让企业优惠所得税待遇

1.补贴计划的名称

技术转让企业优惠所得税待遇

2.通知所涵盖的时间

1993年至今

3.政策目标和/或补贴的目的

鼓励技术转让和延伸

4.补贴的背景和主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税务主管机关

5.给予补贴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6.补贴的形式

所得税减免

7.提供补贴的对象和方式

对于自技术转让或技术咨询、培训等获得的企业收入,如此种年净收入低于30万元人民币,则应免征所得税;但是,如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则对于30万元以上部分,应照常征收所得税

8.单位补贴量,或如不可能提供,则为该补贴的总额或年度预算额

无具体统计数字

9.补贴的期限和/或所附任何其他时限

1993年—

10.可据以评估补贴的贸易影响的统计数据

无法提供

二十一、受灾企业优惠所得税待遇

1.补贴计划的名称

受灾企业优惠所得税待遇

2.通知所涵盖的时间

1993年至今

3.政策目标和/或补贴的目的

降低灾害损失

4.补贴的背景和主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税务主管机关

5.给予补贴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6.补贴的形式

所得税减免

7.提供补贴的对象和方式

如企业遭受火灾、水灾、龙卷风、地震等灾害,则所得税应免征一年,但需向地方税务主管机关进行申请关获得批准

8.单位补贴量,或如不可能提供,则为该补贴的总额或年度预算额

无具体统计数字

9.补贴的期限和/或所附任何其他时限

1993年—

10.可据以评估补贴的贸易影响的统计数据

无法提供

二十二、为失业者提供就业机会的企业的优惠所得税待遇

1.补贴计划的名称

为失业者提供就业机会的企业的优惠所得税待遇

2.通知所涵盖的时间

1993年至今

3.政策目标和/或补贴的目的

增加就业机会

4.补贴的背景和主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税务主管机关

5.给予补贴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6.补贴的形式

所得税减免

7.提供补贴的对象和方式

对于新设立的乡镇企业,如某一年其提供的就业机会超过其就业总数的60%,则所得税应免征三年,但需向地方税务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批准。在三年免税期结束的当年,如该企业又提供了30%的新就业机会,则所得税在此后二年应减免50%,但需向地方税务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批准

8.单位补贴量,或如不可能提供,则为该补贴的总额或年度预算额

无具体统计数字

9.补贴的期限和/或所附任何其他时限

1993年—

10.可据以评估补贴的贸易影响的统计数据

无法提供

二十三、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项通知企业所得税退税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1995

1996

1997

 

19424

17492

33156

 

12793

6945

632

河 北

184

50

5

山 西

11216

1519

1465

内蒙

2525

445

129

辽 宁

665

477

8515

吉 林

130

1170

791

黑龙江

1218

734

1345

上 海

41960

110207

63659

江 苏

1343

1369

9

浙 江

41710

42220

61045

安 徽

14285

17490

23939

福 建

2563

12953

15183

江 西

28

2

0

山 东

11586

3737

4277

河 南

192

918

221

湖 北

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