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规范文件由[法信网]Law863.Com收集整理 |
9.补贴的期限和/或所附任何其他时限
1985年
10.可据以评估补贴的贸易影响的统计数据
无法提供
十四、企业关税和进口税减免
1.补贴计划的名称
企业关税和进口税减免
2.通知所涵盖的时间
1985年~2000年
3.政策目标和/或补贴的目的
吸引外资,鼓励国内企业的技术革新,促进边境贸易、加工贸易、补偿贸易等贸易形式
4.补贴的背景和主管机关
税务主管机关和海关
5.给予补贴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6.补贴的形式
关税和进口税减免
7.提供补贴的对象和方式
中国于
(1)驻华使馆和国际组织办事处进口的货物,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捐献品,以及中国外交官、海外中国留学生等用于个人消费而进口的货物;
(2)进入海南省杨浦经济开发区的(保税区)的进口;
(3)1996年至2000年期间进口的、用于钻孔、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的设备和材料;
(4)1996年至2000年期间由国内民航公司进口的飞机;
(5)汽车零部件,对此关税和进口税的减免应根据国产化率确定;
(6)进口用于国内飞机生产的材料。
对于
(1)对于
(2)对于能源、运输、冶金行业等领域中总投资超过5000万人民币的工业项目,及对于制造业中总投资超过3000万人民币的技术革新项目,如在
(3)进入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和海南等五个经济特区以及上海浦东和苏州工业园的进口货物,在
8.单位补贴量,或如不可能提供,则为该补贴的总额或年度预算额
无具体统计数字
9.补贴的期限和/或所附任何其他时限
1985年~2000年
10.可据以评估补贴的贸易影响的统计数据
无法提供
十五、对特殊产业部门提供的低价投入物
1.补贴计划的名称
国家对一定比例的发电用煤和一定比例的原油的低定价
2.通知所涵盖的时间
1987年至今
3.政策目标和/或补贴的目的
对一定比例的产业投入物进行国家定价,以维持总体价格的稳定
4.补贴的背景和主管机关
中国计划经济体制的改革始于价格制度的改革,目前为止,中国95%的商品和服务已经由市场力量决定价格。国家定价只限于一定比例的重要产品,以保持政府在紧急状况下控制整体价格水平的能力
5.给予补贴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暂行条例》
6.补贴的形式
对特定产业部门的投入物的国家低定价
7.提供补贴的对象和方式
1995年37%的煤炭属国家定价,70%的陆上石油生产属国家定价,其余30%的陆上石油以及全部近海石油生产由市场决定价格
8.单位补贴量,或如不可能提供,则为该补贴的总额或年度预算额
无具体统计数字
9.补贴的期限和/或所附任何其他时限
1987年—
10.可据以评估补贴的贸易影响的统计数据
无法提供
十六、对某些林业企业的补贴
1.补贴计划的名称
对某些林业企业的补贴
2.通知所涵盖的时间
1994年至今
3.政策目标和/或补贴的目的
鼓励充分利用森林资源
4.补贴的背景和主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税务主管机关
5.给予补贴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6.补贴的形式
增值税退税
7.提供补贴的对象和方式
对于某些林业企业,如其产品是基于使用匮乏的木材资源的,则应退还所征收的增值税
8.单位补贴量,或如不可能提供,则为该补贴的总额或年度预算额
由于数量极小,无具体统计数字
9.补贴的期限和/或所附任何其他时限
1994年—
10.可据以评估补贴的贸易影响的统计数据
无法提供
十七、高科技企业优惠所得税待遇
1.补贴计划的名称
高科技企业的优惠所得税待遇
2.通知所涵盖的时间
1994年至今
3.政策目标和/或补贴的目的
加快高科技产业的发展
4.补贴的背景和主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税务主管机关
5.给予补贴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6.补贴的形式
所得税减免
7.提供补贴的对象和方式
对于国务院批准的高科技开发区中的高科技企业,所得税税率应降至15%;对于新设立的高科技企业,应免征其自运营起前两年的所得税
8.单位补贴量,或如不可能提供,则为该补贴的总额或年度预算额
无具体统计数字
9.补贴的期限和/或所附任何其他时限
1994年—
10.可据以评估补贴的贸易影响的统计数据
无法提供
十八、对废物利用企业优惠所得税待遇
1.补贴计划的名称
对废物利用企业优惠所得税待遇
2.通知所涵盖的时间
1993年至今
3.政策目标和/或补贴的目的
鼓励资源循环
4.补贴的背景和主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税务主管机关
5.给予补贴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6.补贴的形式
所得税减免
7.提供补贴的对象和方式
对于利用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作为主要生产投入物的企业,所得税应减免5年
8.单位补贴量,或如不可能提供,则为该补贴的总额或年度预算额
无具体统计数字
9.补贴的期限和/或所附任何其他时限
1993年—
10.可据以评估补贴的贸易影响的统计数据
无法提供
十九、贫困地区企业优惠所得税待遇
1.补贴计划的名称
贫困地区企业优惠所得税待遇
2.通知所涵盖的时间
1993年至今
3.政策目标和/或补贴的目的
脱贫
4.补贴的背景和主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税务主管机关
5.给予补贴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6.补贴的形式
所得税减免
7.提供补贴的对象和方式
对于在偏远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的新设立企业,所得税应减免3年
8.单位补贴量,或如不可能提供,则为该补贴的总额或年度预算额
无具体统计数字
9.补贴的期限和/或所附任何其他时限
1993年—
10.可据以评估补贴的贸易影响的统计数据
无法提供
二十、技术转让企业优惠所得税待遇
1.补贴计划的名称
技术转让企业优惠所得税待遇
2.通知所涵盖的时间
1993年至今
3.政策目标和/或补贴的目的
鼓励技术转让和延伸
4.补贴的背景和主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税务主管机关
5.给予补贴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6.补贴的形式
所得税减免
7.提供补贴的对象和方式
对于自技术转让或技术咨询、培训等获得的企业收入,如此种年净收入低于30万元人民币,则应免征所得税;但是,如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则对于30万元以上部分,应照常征收所得税
8.单位补贴量,或如不可能提供,则为该补贴的总额或年度预算额
无具体统计数字
9.补贴的期限和/或所附任何其他时限
1993年—
10.可据以评估补贴的贸易影响的统计数据
无法提供
二十一、受灾企业优惠所得税待遇
1.补贴计划的名称
受灾企业优惠所得税待遇
2.通知所涵盖的时间
1993年至今
3.政策目标和/或补贴的目的
降低灾害损失
4.补贴的背景和主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税务主管机关
5.给予补贴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6.补贴的形式
所得税减免
7.提供补贴的对象和方式
如企业遭受火灾、水灾、龙卷风、地震等灾害,则所得税应免征一年,但需向地方税务主管机关进行申请关获得批准
8.单位补贴量,或如不可能提供,则为该补贴的总额或年度预算额
无具体统计数字
9.补贴的期限和/或所附任何其他时限
1993年—
10.可据以评估补贴的贸易影响的统计数据
无法提供
二十二、为失业者提供就业机会的企业的优惠所得税待遇
1.补贴计划的名称
为失业者提供就业机会的企业的优惠所得税待遇
2.通知所涵盖的时间
1993年至今
3.政策目标和/或补贴的目的
增加就业机会
4.补贴的背景和主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税务主管机关
5.给予补贴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6.补贴的形式
所得税减免
7.提供补贴的对象和方式
对于新设立的乡镇企业,如某一年其提供的就业机会超过其就业总数的60%,则所得税应免征三年,但需向地方税务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批准。在三年免税期结束的当年,如该企业又提供了30%的新就业机会,则所得税在此后二年应减免50%,但需向地方税务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批准
8.单位补贴量,或如不可能提供,则为该补贴的总额或年度预算额
无具体统计数字
9.补贴的期限和/或所附任何其他时限
1993年—
10.可据以评估补贴的贸易影响的统计数据
无法提供
二十三、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项通知企业所得税退税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
|
1995年 |
1996年 |
1997年 |
|
北 京 |
19424 |
17492 |
33156 |
|
天 津 |
12793 |
6945 |
632 |
|
河 北 |
184 |
50 |
5 |
|
山 西 |
11216 |
1519 |
1465 |
|
内蒙古 |
2525 |
445 |
129 |
|
辽 宁 |
665 |
477 |
8515 |
|
吉 林 |
130 |
1170 |
791 |
|
1218 |
734 |
1345 | |
|
上 海 |
41960 |
110207 |
63659 |
|
江 苏 |
1343 |
1369 |
9 |
|
浙 江 |
41710 |
42220 |
61045 |
|
安 徽 |
14285 |
17490 |
23939 |
|
福 建 |
2563 |
12953 |
15183 |
|
江 西 |
28 |
2 |
0 |
|
山 东 |
11586 |
3737 |
4277 |
|
河 南 |
192 |
918 |
221 |
|
湖 北 |
49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