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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权与信息公开法》各章内容简介

[日期:2006-02-26] 来源:法信网  作者:刘杰 [字体: ]

 

第一章 导论

本章阐述了信息公开制度的意义,主要有三方面:确定公民的知情权保障公民的利益;增加行政透明度防止行政腐败;促进参政议政推进政治民主。分析界定了信息与情报,行政信息,信息公开与信息公开法等基本概念。简要介绍了日本、美国以及其他主要国家的信息公开立法概况。

 

第二章 知情权的概念

    本章分析了自然权利、道德权利以及法律权利的概念和性质,并分析了三种权利之间的相互关系。分析比较了三种权利的知情权的概念,研究界定了法律权利的知情权的种类及内容。提出法律权利的知情权可分为广义的知情权和狭义的知情权;知情自由和知情权利。 

 

第三章 知情权的基础作用

    本章以实证方法分析研究了知情权对公民的其他基本权利的基础性作用。主要有知情权对公民的人身权的基础性作用;知情权对公民及组织的财产权的基础性作用;知情权对公民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基础性作用;知情权对公民的政治权利的基础性作用。

 

第四章 知情权与宪法

本章比较研究了美国宪法、日本宪法、以及中国宪法上的知情权内容。因知情权概念出现较晚,在各国宪法上一般尚未明确、具体地规定知情权,但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知情权的内容,应制定法律规定知情权制度。中国宪法的有关规定包含知情权的内容,应制定信息公开法建立和完善知情权制度。知情权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促进宪法的进一步发展完善。

 

第五章 美国情报公开法的主要制度

本章分析研究了美国情报公开的主要法律的立法概况;美国情报公开法的主要修改内容;美国情报公开法的主要制度。介绍了美国情报公开法的主要制度:情报公开的实施机关;情报公开的请求权人;情报公开的情报范围;情报公开的主要程序;情报公开的权利救济等。

 

第六章 日本地方情报公开条例的制定与实施

本章综合研究了日本各地方公共团体的情报公开条例的立法现状;情报公开条例的一般内容;情报公开条例的立法依据;日本法院的判例对情报公开条例的解释,对日本情报公开制度的发展作用;日本地方公共团体的情报公开条例与日本国家的情报公开法的相互关系。

 

第七章 日本情报公开法的制定

本章分析了日本情报公开法的制定背景和制定过程。政治背景包括自民党长期执政造成的严重腐败以及反对党的力量增长;社会背景是有关情报公开的各种市民运动;法制基础是地方公共团体制定与实施情报公开条例。日本情报公开法的制定主要分为制定开始、部会的审议、法案的提出、法案的审议通过等几个阶段。分析了在日本影响制定情报公开法的各种主要因素。

 

第八章 日本情报公开法的主要制度                 

本章介绍了日本情报公开法的主要制度。日本情报公开法规定的实施机关主要是国家行政机关。情报公开的情报主要是行政机关的情报,情报公开的范围以概括加列举排除规定。情报免予公开和限制公开的规定,包括不予公开的情报、部分公开的情报、裁量公开的情报、拒绝答复情报是否存在等形式。情报公开的程序包括情报公开的申请、情报公开的决定、情报公开案件的移送、第三人意见的提出、情报公开决定的实施、手续费等。情报公开的救济包括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在行政救济制度中设有情报公开审查会制度。情报公开法涉及的相关制度主要有行政文书的管理、行政机关对于申请的情报帮助、该法实施后的情况公布、地方公共团体的情报公开、独立行政法人和特殊法人的情报公开问题等。

 

第九章 中国信息公开法的立法环境

本章研究了中国信息公开立法的环境。党中央和各级国家机关对信息公开采取积极的态度,不断推进该制度的建设。现行法律法规中已有不同程度地规定公众知情权及国家机关公开信息义务内容的法律法规。中央国家机关及地方政府已经开始采取信息公开的某些改革措施。制定信息公开法应注意与其他有关法律的冲突及进行必要调整。中国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既存在困难,也存在有利条件,应因势利导。

 

第十章 中国信息公开法的主要制度探讨

本章探讨了中国信息公开法的主要制度。信息公开的实施机关主要是行政机关,也包括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权的组织。信息公开的信息范围应包括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行政信息。在划定公开信息范围时,规定公开的信息、不公开的信息、部分公开的信息、裁量公开的信息以及特别情况下的拒绝承认情报是否存在。信息公开的程序主要有一般规定、第三人意见的提出、手续费、案件移送、听取意见及听证、与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制度衔接等。信息公开的救济制度主要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行政申诉制度。

(注:《知情权与信息公开法》,刘杰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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