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9月27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04年9月27日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1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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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审议的《关于废止〈河北省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规定〉的议案》,决定从即日起废止《河北省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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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河北省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规定》的决定
(2004年9月27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04年9月27日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1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审议的《关于废止〈河北省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规定〉的议案》,决定从即日起废止《河北省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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