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9月26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03年9月26日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2号公布)
| 本规范文件由[法信网]Law863.Com收集整理 |
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自2003年10月1日起,废止《重庆市农民负担管理条例》。
《重庆市农民负担管理条例》废止后,各级人民政府应继续稳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
| 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立法 → 重庆 |
| 阅读新闻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重庆市农民负担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3年9月26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03年9月26日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2号公布)
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自2003年10月1日起,废止《重庆市农民负担管理条例》。 《重庆市农民负担管理条例》废止后,各级人民政府应继续稳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
| 相关新闻 |
|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
| 发表评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