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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北京市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的决定

[日期:2005-09-07] 来源:北京市人大  作者: [字体: ]

 

北京市价格监督检查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01年5月18日决定废止,现予公告。
                   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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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5月18日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北京市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的决定
  (2001年5月18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废止《北京市价格监督检查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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