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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呼吁:个税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最合适

[日期:2007-12-21] 来源:新快报  作者: [字体: ]

个税计算法起征点5000元最佳?

    对于起征点究竟是多少最合适,每个网友心中都有一盘账。

    “个税1600元起征太低了,也就是任何人都要交税,这样贫富差距越大。我认为个税起征点应该大大高于平均工资水平,否则交税的仍是大部分穷人。”不少网友提高起征点的理由是“均贫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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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传出消息称,这次调整的个税起征点可能在2000元左右。对此,绝大多数网友认为还是要提高。

    网友“蓝色眼镜”提出了“相对值”的观点:“我认为起征点应该为一相对值,而非固定值。比如说起征点定在城市人均收入的5倍以上。假如广州今年的人均收入为3000元/月,那么今年起征点就是15000元。明年广州人均收入为4000元/月,那么明年起征点就是20000元。”

    网友们的算计得还是比较现实的,天涯网友“起泡越开心”称:“3000元比较合理,现在的生活指数太高,物价上涨,没有3000元基本工资生活费是很难维持的。”

    而有最多的网友认为5000元是最合适的起征点,网友“天若有情”称:“以现在的物价来说开征点最低也应该在5000元吧,少于5000基本上都是用于生活必需或购置重要的工具如房屋等。”

    关于按地区消费水平不同来定起征点,网友“一笑而过”的方案是:“上海北京、深圳等十大城市可以考虑定八千到一万,西北地区可以考虑定三千。”

  专家建议

    实行浮动免征额

    免征额是否会提高,提高多少合适是目前坊间讨论得最为热烈的问题了。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山大学税收与理财研究中心主任杨卫华教授昨日表示,今年我国物价水平显著上涨,免征额应该符合物价水平。因此,应该按当前的CPI指数进行调整,“像深圳、广州的免征额定为2300元左右才符合现在的消费情况。”

    “但是,提高免征额治标不治本,这并不是个税制度改革的关键,”杨卫华如是说。我国的经济发展存在地区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各地物价水平不一。“我主张分地区制定免征标准,实行浮动的扣除标准。”经济发达地区物价高,消费范围广,免征额就应该定高一点;反之,就应该低一些。

    还有专家表示,征管方式“一刀切”的现象也应改革,这与科学的财税制度相背离。应该建立以家庭为单位的综合征税体制,以税收调节社会分配,体现社会公平。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日前也曾表示,明年将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研究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强化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作用。

  税率应适当降低

    除了免征额,个税税率太高也是民众的抱怨之一。据了解,目前我国的工资、薪金所得实行的是累进税率,从5%—45%,共分为9级。也就是说扣除1600元的免征额后,工资、薪金超过10万元的,须交45%的个人所得税。

    杨卫华主张,工资、薪金税率应该降低至5%—40%。国家应考虑通胀对利率的影响,利息税降低之后,股息、红利所得也应降低,5%—10%较合适。

    此前也有专家曾表示,要促进消费,要实现“民富”,首要的是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降低个税税率是最直接最有效的。(邓毅富 骆智冕 来源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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