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新闻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日期:2007-12-12] 来源:国务院  作者:体育总局 [字体: ]
 

国家体育总局令

第 10 号

本规范文件由[法信网]Law863.Com收集整理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于2007年11月6日经国家体育总局第14次局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 长  刘鹏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六日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务院法制办工作要求,国家体育总局对现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截至2006年12月31日)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决定废止以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47件(见附件: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

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一、规章(共8件)



[1] [2] 下一页   
我要参与BBS讨论http://bbs.law863.com/

阅读:
录入:法信网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下一篇: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Copyright © 2004-2007 Law86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法信网 版权所有
沪ICP备05028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