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采访者:许崇德教授(以下简称“答”)
时间:2003年4月3日、4月12日
地点:许崇德教授寓所
问:许老师自研究生毕业以来,已经从教50周年。在这50年的从教经历中,亲自参与了新中国宪法学的创建并以自己的不懈努力推动了中国宪法学的发展。在教书育人、著书立说、参与立法等各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作为学生,对老师的人品和学品,无不感到敬佩,也感到无比的荣幸和骄傲。借此机会,我们想让更多的人了解老师的学术思想历程,因此,请老师在百忙之中回答一下我们提出的一些问题。
您当初为什么选择宪法学专业作为您的终身研究领域呢?是否在大学阶段就已经对宪法学产生了非常浓厚的兴趣?
答:我在小学和中学阶段理科成绩不好,但文科成绩比较突出,所以在投考大学时选择文科。当时中学毕业的时候刚好是抗战胜利,恰逢东京战犯法庭审判日本战犯,我心里觉得很兴奋。当时我们国家有几名国际法学家在东京战犯法庭当法官,审判日本战犯,这就引起我学习法律的兴趣,这应该是我的动机吧。当时也没有人来指导我考什么专业,完全是自己选择。我选择了复旦大学的法律系,在所有的课程中间,我为什么会对宪法感兴趣呢?因为当时复旦大学有几位著名的民主教授。教我学习宪法的是张志让教授,我可以说是他的关门弟子了。在他给我们讲完了课之后就进入了解放区,参加第一届政协的筹备会。他也是起草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成员之一。
问:张志让教授的宪法课为什么如此吸引您呢?
答:张志让教授的宪法课不仅吸引我,还吸引了许多青年学生。他讲的是比较宪法,那时国民党宪法颁布不久,而他却重点批判这部宪法,这是需要极大的勇气的。他讲课的时候,虽然在最大的教室,但总是被学生挤得满满的。因为他讲得好,所以我对宪法特别感兴趣。
说实话,张志让教授的表达能力不是很强的,又带有一定的方言。张志让教授在当时复旦大学是著名教授,通常不授课。但他一是敢讲,非常具有勇气,而青年学生们当时都追求民主和进步;二是他具有深厚扎实的宪法学理论功底,能够鞭辟入里、入木三分地对国民党的所谓“五权宪法”进行批判,认为实际上是总统集权,蒋介石集大权于一身。他分析出结论为,五权分立是假,集权才是真。因为他讲得好,所以我对宪法特别感兴趣。
我们大学毕业的时候,组织上分配我到人民大学来当研究生。我当时被分到了国家法教研室,也就是宪法教研室,攻读宪法学。虽然是组织分配,但由于我在大学时即对宪法学感兴趣,心里极为庆幸。
问:您当时还不到二十岁吧?
答:我是在1947年上的大学,当时十七八岁,和现在的学生的年龄差不多。因为年龄小,也没有什么社会经验。所以,对于张志让教授所讲授的宪法课,听着感觉特别新鲜,可以说完全被他所折服。
问:您当时在上宪法学这门课时使用什么教材呢?
答:主要是钱端升、王世杰写的《比较宪法学》。此外,我记得当时影响比较大的有日本的美浓部达吉的宪法学教材;还有一本是张知本写的;萨镇冰写的一本比较宪法。张老师指定了很多的参考书,其实他讲得也不多,主要是让我们自己读书,上课时他也提问,要求很严格。
问:五十多年过去了,现在回想起来,张志让教授当时讲课的内容对您这一辈子的教学和研究有什么影响?
答:那只是打一点基础,知道了一些有关宪法的基本的东西,当时的启蒙对后来的宪法学教学研究有一定的影响,当然不能光靠这点儿。
问:1951年到人民大学上研究生以前,当时对社会主义宪法及宪法学理论有什么认识吗?
答:在批判国民党宪法过程中,学习了一些宪法学基本知识。后来1949年中国解放了。当时我还没有毕业。我们学校的学生会非常活跃,组织学生学习三大宪章,主要是学习共同纲领。因为我们是法律系的学生,所以带头学习共同纲领,学习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学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当时的名字叫做三大宪章。当然不是在课堂上学习,而是学生会组织大家学习的。当时也不晓得这些是临时宪法,临时宪法是后来才逐渐叫开的。
问:您以后有没有机会再见到张志让教授?
答:他解放前就已经离开了复旦大学,离开了蒋介石的统治区,到了解放区。后来参加新政治协商会议,并参加起草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在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后,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他住在松树胡同34号,我到人大以后,还时常去他家里请教问题。他一边在北大当教授,一边在最高人民法院当副院长。我们那时写的油印讲义还请他看,提意见,因为他参加过共同纲领和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起草,1954年宪法他也参加了。他虽然不是起草委员会的成员,但是一个小组讨论会的召集人,多次宪法草案讨论会他都在。我去拜访他,可以说是一种课外的受益吧。
问:您来人民大学的时候,中国宪法学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你们是怎么学习的呢?
答:在人民大学,主要是苏联专家教我们。苏联人不懂我们中国的东西,他们讲的都是苏联的东西。苏联的社会主义宪法学应当说比较成熟。当时我们这些年轻人可以说是如饥似渴、废寝忘食地学习苏联的宪法学理论。一些年轻教师往往是今天听了苏联专家的宪法课,明天就去给本科生讲课,连消化的时间都没有。
我们国家法教研室共有四个教研组,即苏联国家法教学组、中国国家法教学组、人民民主国家法教学组、资产阶级国家法教学组。当时叫做国家法,不叫宪法,主要学习的是苏联宪法
问:51年您大学毕业以后就按照组织分配到了人民大学,当时分到国家法教研室时有什么样的背景呢?
答:没有什么背景,毕业以后就集中思想改造了,按照组织分配,把从大学来的人按照需要分配,我分到了人民大学。当时一切服从组织分配。当时我还觉得不错,觉得自己的运气比较好,因为我比较喜欢搞学问。
问:当时和您一起分到国家法教研室的有多少人呢?
答:吉林大学的前身叫做东北人民大学,张光博教授等人是“留学生”,是到人民大学来留学的。所有的研究生第一年是共同课,第二年才分专业上课,而专业是来了之后就分好了。学习国家法的大约有十来个人。我当时是研究生,但是也属于教研室的成员。
问:第一年公共课上完了以后,第二年开始上的专业课?
答:专业课学习苏联国家法,人民民主国家法、资产阶级国家法。都是苏联专家教学。共同课当然也是苏联专家讲。教员和我们一起听课。当时也没有什么教材,教材都是翻译的苏联的教材,我们的翻译是由俄文大队训练八个月之后出来做翻译,他们翻译的水平是比较差劲的,他们翻译的书是很难读的。我原来是学英语的,到了1949年开始学俄语。到了人大之后,英语就没用了。时间长了就都忘了。
问:以前您学习张志让教授讲的宪法学,到人大以后,您学习的是苏联专家讲授的宪法学。这两种不同的宪法学之间,您是不是感到有些矛盾和困惑?
答:人民大学是新中国第一家正规的社会主义大学,学术也是完全重新来起,完全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教学。六法全书、旧法全废除,完全没用。张志让当时来说属于资产阶级教授,属于旧教授,我后来之所以还去看望他,是因为我很敬佩他。我接触苏联专家的教学那就全心全意学习马列主义了。但是我觉得苏联的东西其实也有一些旧的东西。当时学的时候没有这种水平来分析它,这是后来我慢慢的感觉出来的。他们的东西也不是真正从空地里建起来的,有的东西还是沙俄留下来的。甚至于他们的教学比如说西米纳尔在沙皇俄国就有。口试也是沙俄留下来的。
问:现在我们的法学界对于苏联在50年代对我们的宪法学的影响可能有不同的评价,有的学者认为有一定的积极作用,有的学者认为通过引入苏联的法学,产生了很多的负面影响。从现在的观点来看,您怎么评价50年代苏联的宪法学对我们宪法学的影响?
答:我们今天的宪法学绝大部分是我们自己创造的。任何科学都有一个来源,马克思主义还有三个来源三个组成部分,我们中国宪法学的来源一个就是从西欧这里来的,也就是我们的旧中国的宪法学。当时我们学习日本的比较多。留学日本的也比较多。而日本本身也是学习德国的,所以他们都是大陆派的观点。我们从49年以后接触苏联的法学,苏联法学实际上是比较发达的,但它还是有很多旧法体系的痕迹,大陆法系的痕迹他还是有的。但总的来说,它是经过改造的。应该说它是马克思主义的。从文化的角度来说,无非是继承这两方面的遗产。现在有80%的是我们自己创建的,但是其中还有20%的内容是继承下来的,接收下来的。所以我想苏联宪法学传播到中国来,应该说他起到的作用是很大的。某种程度上来说,尤其是从政治的原则来说,我们必须抛弃西方的东西。但是当时接受的也就是维辛斯基这一套。它本质上是好的,但也有不恰当之处。我们当时整天抠马列主义著作。苏联的学术确实也表现出教条的一面,苏联的学术论文里引文是大段大段的,很少有自己的话,都是马克思列宁的原文。可是从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来看,建立我们的这个学科,这一段时期是功不可没的。当时不加分析地去接受它,这是我们的问题,因为我们的水平太低,还没有独立思考的能力,我们只能照单全收,照单全收还收不过来呢。马克思主义的宪法学理论那么丰富那么大。当时苏联专家只能讲授苏联国家法、人民民主国家法和资产阶级国家法。我们觉得应该也有我们中国国家法,所以我们就自己来创建中国国家法。人民大学法律系主任杨化楠兼任国家法教研室主任,他就带着我们搞中国国家法。不过开始的时候,我们只会把苏联国家法的体系做一个酒瓶,然后往里头灌中国酒。就是用苏联国家法的体系来安中国国家法的材料。这样搞起一个中国国家法的学科。
问:那您研究生两年时间里,除了听课以外,有没有什么宪法的讨论会?或者你们班里的同学们之间有没有相互的交流呀?
答:这个是有的,但是现在来看的话,应该是水平很低的。那个时候也没有像我们现在这么活跃。说实话,当时我们的思想也很幼稚,也没有能够像我们现在这样思考问题。当时我们的水平跟现在的大学生的水平相比,我觉得是不如他们。现在我们的学生都很有头脑。另外我们的课程压得太重,苏联专家指定的参考书太多,读不完。因为他要西米纳尔呀,你读的东西要吐出来呀,我们晚上要读到十二点,要完成教学任务已经不容易了。当时我们就是学习学习再学习,没能过渡到更高层次来搞科学研究,来搞学术讨论。因为连我们的课程体系都没有建立起来。我记的比较清楚的就是杨化楠要写一个中国国家法的教材出来,我在其中承担一章。我就承担的是民族问题。 后来人民日报要他写一个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们几个也帮他做一些工作。人民日报要一个文章,那是一件大事呀,他自己也是非常的郑重其事地对待的。组织讨论修改来修改去的,我记得有这么一个过程。当时的活动说起来主要还是写讲义,建立中国国家法的体系。要说当时出什么成果,搞什么研究,那是谈不上的。
问:那这两年算是您比较正规地进行了宪法学的学习?
答:正规,而且是加足马力的学,那时候苦得很。经过这一段的学习,我起码是接受了马克思主义了。从此以后我的指导思想就是马克思主义,尽管我不一定掌握得很好,但是我的主观要求就是这样。严格按照马列主义的理论去搞这门学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