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能力参差不齐,有的难以适应工作要求。
□ 态度不端正,工作作风有待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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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会招聘速录员辅助审判员从事庭审记录工作,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然而,速录员队伍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队伍不稳定,人员更换频繁。从笔者所在的法院看,过去一年离职的速录员占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中有工作两年以上的,也有工作才两个月的。同时,多数速录员有近期离开的想法。由于法院采取的是“一审一书”模式,速录员与审判员的磨合程度对整个案件审理进程影响较大,速录员更换过于频繁,无疑增加了审判员的负担,影响了审判效率。
二是工作能力参差不齐,有的难以适应工作需要。多数速录员没有工作经验,往往需要一段时间适应工作环境。他们的学历、专业也各不相同,有大专生,也有本科生;有法律专业的,也有非法律专业的;有的进行过速录培训,有的没有,部分人员较长时间内都难以适应工作要求。
三是态度不端正,工作作风有待改进。有的速录员责任意识不强,不能积极主动完成工作任务;有的效率意识不强,不能及时完成各项工作;有的纪律意识不强,不能自觉遵守法院各项规章制度;还有的服务意识不强,对待当事人态度生、冷、硬。这些对法院的司法形象造成了一定的损害。
笔者认为,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从招录程序看,由于没有统一的规定,各家法院自行招聘速录员,录用程序很简单,有的法院不经过考核就直接录用,从源头上造成人员素质的良莠不齐。
从内部管理看,由于编制的原因,速录员往往被看成“编外人员”,法院对其管理相对较松懈,各种会议不要求其参加,相关的岗位教育、业务培训很少,考核激励机制没有建立或不够完善,影响了速录员的工作积极性,也不利于其业务水平和能力的提升。
从工资待遇看,由于法院经费紧张,速录员与在编人员的工资和福利都存在较大差距,有的甚至低于其他行业同资历人员的水平。加上案件数量不断增加,工作压力加大,工作强度与待遇不成比例,物质保障不到位。
从人员心态看,多数速录员并没有长期在法院从事速录员工作的打算,而是将法院作为跳板或过渡,利用在法院工作的便利准备公务员考试或司法考试,这也直接造成公务员考试和司法考试期间,速录员工作不安心、请假多、辞职多。另外,多数速录员感觉低人一等,没有对单位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只要有机会就会选择离开。
(作者单位: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