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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峰法院靠人大支持推动工作

[日期:2007-07-25]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高禄山 杨金书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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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获得河南省“文明单位”称号。法院院长王韶方不无感触地说:“这与人大的支持密不可分。”

    从2002年起,文峰区法院就围绕文明创建工作,从司法能力、法官素养入手,征求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从法院的实际出发,制定出了长期的队伍建设计划,对全院法官实行轮训制度,业务庭的庭长每年必须参加省高院组织的业务专项培训,全体法官每年分批参加省、市法院系统的业务培训,鼓励法官参加学历再教育,从制度上奠定了锻造有能力、高素质文明型司法队伍的基础。

    在制度落实的过程中,文峰区法院经常性地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观摩、监督“优秀审判长”、“优秀法律文书”、“执行能手”、“调解能手”等岗位练兵活动;对“八荣八耻”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行现场指导;参加开展的“从业先正德、司法先做人”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集中教育整顿和各种形式的报告会和演讲会;参加法院学习宋鱼水、李其宏、王玉清等先进人物活动的效果评价。丰富多彩的活动、教育形式,在“阳光作业”的不断检验和培养下,塑造出文峰法院文明群体的形象。2006年,在安阳市法院系统“十佳法官”评比中,文峰法院的两位法官牛婷芳、杜建民名列其中。文峰区人大对文峰区法院队伍建设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文峰区法院的司法队伍是一支过得硬的队伍。

    “文峰区法院是精神文明的楷模。”这是市、区人大代表到文峰法院视察后,对文峰区法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一致评价。从城市到农村、从警营到校园、从厂矿企业到行政机关,文峰法院通过法律服务,用搭建友谊桥梁的形式,广泛地传播着精神文明。“感动社会,维护和谐”的精神文明举措和付诸实践的文明行动,成为文峰法院推进司法文明、维护社会和谐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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