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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先生诉称,自己委托被告拍卖《清凉山志》、《昌黎先生集》等三部古籍,然而合同签订后,自己参加了被告举办的春秋大拍与被告合同代表多次协商上拍一事均未果,同时也没有接到流拍和取回古籍的通知。无奈于2005年8月13日取回古籍,却发现自己委托拍卖的古籍被掉包。被告返回的古籍的纸张与板框的尺寸均与原物不符。
被告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则辩称是否上拍公司有相关规定,马先生不能决定是否上拍。庭上被告提供了三位证人出庭作证,证明被告返还三部古籍均为原告提供的原物,没有掉包的可能性,并接受了原告的提问。
此案在法庭主持调解下达成和解协议,原告接受了被告返还的三部古籍,并撤回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