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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人员侵占社保金近13万 认罪态度好获轻判

[日期:2007-07-17] 来源:  作者: [字体: ]
    中国法院网讯   利用职务之便,恶意侵占服务对象的养老金、医疗保险和社保补贴,归案后能积极认罪获轻判。7月12日,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陶文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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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铜鼓县某物业服务中心是一家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服务机构。2006年2月至2007年1月,被告人陶文斌担任该中心负责人后,以单位的名义为城区居民办理养老、失业和医疗等社会保险,利用职务之便收取为郭某、沈某等数十人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的费用,又将付某、李某等44人应享受的补贴返还款、多收的保险费扣留,共计129172.92元,用于赌博等挥霍一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陶文斌在承包铜鼓县城区社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129172.92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陶文斌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有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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