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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窥“鸳鸯浴”被发现
2006年12月24日下午6时50分左右,李强在监控录像中看到工程部的同事张某和一个女子去了工商银行总行B3层女洗浴室,便偷偷跟了进去。看到第4个浴间的浴帘被拉开,李强就退到东浴区的一个浴间内。19点10分左右,前来洗澡的工商银行总行物业处工程师姜某恰巧看到李强。怕丑行暴露,李强起了杀人灭口的念头。
记者在判决书上看到,张某当时正和女朋友洗澡,听到响声后他就先出去了。而这时正是姜某遭遇杀身之祸的时间。
杀人灭口后藏尸通风口
看到是姜某,李强立刻上前双手掐住其的脖子,并把姜某推到浴间内的西北墙角处。
“你不要掐我了,我不会给你说出去。”面对姜某的求救,李强并没有放手。就在他掐姜某的时候,李强听到西浴区传来一个女子的声音:“谁啊?”这时李强更加用力地掐姜某的脖子。担心掐不死姜某,李强又用右手连续击打姜某的面部。看姜某不动了,李强确认姜某已经死亡后,将姜某的尸体藏到一个通道的通风口。
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
记者了解到,姜某遇害时58岁,当时,她的丈夫正在工行总部等待加班的妻子洗澡回来。直到当晚10点,发现妻子失踪的丈夫立刻到二龙路派出所报了警。
由于李强移动姜某尸体的过程被监控设备记录,警方很快将李强抓获。
在法庭审理中,李强称其准备自首时被抓获,但李强没有证据证实自己准备自首,且其行为不符合自首的构成条件,法院最后没有采纳。
法院最终认为李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李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