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新闻

银行业务员利用高息作诱饵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6万获刑

[日期:2007-07-17] 来源:  作者: [字体: ]
    中国法院网讯   为了牟取私利,一银行业务代办员竟然采用高息揽储的方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46万元。日前,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王国敏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本案例由[法信网]Law863.Com收集整理

    法院查明,被告人王国敏,原系登封市某家银行的一名业务代办员。为了能够多赚取私利,1996年至1999年间,他以高息揽储的方法,非法吸收宋某等17名村民的存款46万元。案发后,除已退还储户31万元外,剩余的15万元,目前已与被害人达成了还款协议。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国敏违犯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鉴于其自愿认罪,确有悔罪表现,加之所吸收的大部分存款已退还给被害人,未还部分愿定期付给被害人,有酌情从轻情节,故可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据此,法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我要参与BBS讨论http://bbs.law863.com/

阅读:
录入:administrator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不到一年偷车11辆总价78万 偷车犯被判12年
下一篇:签假合同套百万现金 中钢设备工程二部部长被公诉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Copyright © 2004-2007 Law86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法信网 版权所有
沪ICP备05028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