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案例由[法信网]Law863.Com收集整理 |
原告王女士的起诉状诉称,原告是一名退休工人,由于丈夫去世儿子上大学,生活困难,几年来原告一直作保姆补贴家用。2007年4月5日下午,王女士与另一名保姆去方庄家乐福超市采购时,被一根未清理的货物包装绳绊倒,摔伤后再三求救才被保安人员抬出,经医院诊断为右肩关节脱位,肱骨头撕脱骨折,左腿膝盖软组织挫伤。在伤势未好转之时,家乐福公司就明确表示拒绝为王女士继续治疗,故起诉要求家乐福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交通费等共计61050元。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当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