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新闻

不合格产品害死人 厂家赔偿9万余元

[日期:2007-06-23] 来源:  作者: [字体: ]
    贵州省兴义市一位农民在使用浙江省台州市某电机厂生产的螺杆泵时被电击身亡。这台螺杆泵经鉴定属于不合格产品,死者家属因此获赔9万余元。 

    今年4月底,家住贵州兴义市马岭镇的农民幸某在市场上购买了一台由浙江台州市某电机厂生产的螺杆泵,他使用时被电击昏迷,急救人员赶到时发现幸某已经死亡。兴义市工商局在接到死者家属投诉后,将螺杆泵送到贵州省机电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经检测确定为不合格产品。 

本案例由[法信网]Law863.Com收集整理

    通过兴义市工商局调解,产品生产厂家与死者家属达成协议:厂方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87155元,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元,共计93155元。厂方已于近日委托代理人将赔偿金如数支付给死者家属。当地工商局正在对相关的电机产品进行检查。

    



我要参与BBS讨论http://bbs.law863.com/

阅读:
录入:administrator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邮友天价购买"中山倒" 半年后称其有假败诉
下一篇:诉胡肖琼侵权案终审宣判 杨义巢获赔万元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Copyright © 2004-2007 Law86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法信网 版权所有
沪ICP备05028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