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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枣阳市一医院原院长夫妇受贿双双领刑

[日期:2007-06-23] 来源:  作者: [字体: ]
    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湖北枣阳市一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侯星义,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枣阳市人民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6万元;与其共同受贿的妻子闫某获刑5年。 
本案例由[法信网]Law863.Com收集整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8年至2000年7月,侯星义在担任枣阳市一医院党委书记、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单独或伙同其妻收受他人贿赂11次,现金及物质折款共计16余万元。同时,侯星义尚有80余万元的财产无法说明其合法来源。

    宣判后,二被告人表示不服,已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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