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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循私情开假医疗费发票 医院遭罚款万元

[日期:2007-05-25] 来源:  作者: [字体: ]
    中国法院网讯   日前,江西省万安县涧田中心卫生院因给当事人开具虚假的医疗费发票,妨害了民事诉讼活动,被该县人民法院处以罚款人民币一万元。
本案例由[法信网]Law863.Com收集整理

    万安县法院在审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时,发现原告戚务清向法庭提供的医疗费发票存有疑问。经查证,原告戚务清因与朱玉英争水发生纠纷而受伤,在涧田中心卫生院住院治疗期间,为了想多获取赔偿款,请该院经治医生何某为其开具了二张虚假的医疗费发票,计人民币583.50元。

    该院审理认为,涧田中心卫生院开具虚假医疗费发票的行为,影响了人民法院对该案的正确审理,妨害了民事诉讼,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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