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新闻

“仇富”农民划伤3辆高档汽车被处罚金万元

[日期:2007-05-25] 来源:  作者: [字体: ]
    中国法院网讯   27岁的张某是辽宁省海城市一个农民。他在一个小区里,用携带的钥匙,连续划伤3辆高档小轿车的车身。因此,他被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目前,张某罚金已交纳完毕。   
本案例由[法信网]Law863.Com收集整理

    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10月16日1时许,张某在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一个小区内,用携带的钥匙,将停放在此的一辆丰田皇冠轿车、一辆奥迪A4轿车、一辆奥迪A6轿车的车身多处划伤。经鉴定车辆损失共计人民币6570元。第二天,张某被刑事拘留。 

    张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上述事实无异议。 

    法院认为,张某无视国法,故意毁坏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应予处罚。鉴于张某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故对其酌予从轻处罚。 

    宣判后,张某没有上诉。 

    



我要参与BBS讨论http://bbs.law863.com/

阅读:
录入:administrator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四川破获"五一"期间发生的特大雷管被盗案
下一篇:打政府电话骗取领导资料 3嫌冒名顶替骗40余万元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Copyright © 2004-2007 Law86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法信网 版权所有
沪ICP备05028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