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新闻

煤矿生产纠纷引"武林大战" 寻衅滋事者获刑

[日期:2007-05-25] 来源:  作者: [字体: ]
    中国法院网讯   5月25日,福建省永定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因煤矿生产引发纠纷而上演的“武林大战”案件进行一审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陈晋生、卢钦先等15名被告人三年三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本案例由[法信网]Law863.Com收集整理

    被告人张城章系高陂黄田石灰坑+508煤矿股东之一。2006年12月12日,高陂黄田石灰坑+450主井把高陂黄田石灰坑+508煤矿巷道打穿,导致508矿的巷道垮塌,工人被堵在巷道内。此事发生后,508煤矿要求450煤矿对此事作出处理,但由于450煤矿未及时作出处理,两矿因此而产生纠纷。

    2006年12月13日上午,张城章以其508煤矿巷道被打穿为由,纠集并组织卢钦先、陈晋生等100多人,头戴矿帽、手臂扎毛巾、手持砍刀、锄头柄等工具冲到石灰坑450煤矿,殴打张某等人,并将该矿办公楼门窗、办公桌等物品及一部新凯小汽车的全车玻璃、大灯等车外观砸坏,待公安人员接到报警赶到现场后,才平息此事的进一步发生,并将张城章等人当场抓获。

    经法医鉴定受害人张某的损伤为轻微伤;经物价部门鉴定黄田石灰坑煤矿被损坏的办公室门窗、办公物品及小汽车的玻璃、大灯等总价值为7815元。

    法院另查明,卢钦先还另外参与寻衅滋事三起,被告人黄俊兴参与寻衅滋事一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晋生、卢钦先等15人寻衅滋事、随意殴打他人,故意损毁财物,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其中被告人卢钦先参与寻衅滋事四起、被告人黄俊兴参与寻衅滋事二起,其余被告人均参与寻衅滋事一起,属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我要参与BBS讨论http://bbs.law863.com/

阅读:
录入:administrator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欲吃白食索工资终酿命案 7名打人者被捕
下一篇:北京保安入室抢劫杀人案开庭 年龄成庭审焦点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Copyright © 2004-2007 Law86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法信网 版权所有
沪ICP备05028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