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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车司机对女乘客欲行不轨遭拒杀人掩尸

[日期:2007-04-22] 来源:  作者: [字体: ]
    中国法院网讯   曾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04年10月被假释的北京市怀柔区农民孙革明,开黑出租拉女乘客期间欲行不轨遭拒后,竟将对方杀死。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本案例由[法信网]Law863.Com收集整理

    2006年9月8日,25岁的谢某从怀柔区县城乘租孙革明驾驶的面包车前往某服装厂面试,后在送谢回怀柔县城途中,孙革明见谢对怀柔路况环境不熟,心生歹意,慌称更换回城路线,将谢骗至怀柔区一树林内欲与谢发生两性关系。在遭到谢反对后,孙革明恐事情败露,遂起意杀人,用双手扼压谢的颈部,造成谢死亡,并将尸体藏埋于现场附近一干涸河沟内,同时掠走谢一部移动电话。

    公诉机关认为,孙革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其系累犯,应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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