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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死前报复"仇人" 其妻帮其"瞑目"被判15年

[日期:2007-04-22] 来源:  作者: [字体: ]
本案例由[法信网]Law863.Com收集整理
    中国法院网讯   江西省抚州市云山镇的一肝癌病人鄢某知道自己活不了多长时间,记恨起同村村民鄢甲在其生病期间未出钱给其治病,认为一定要报复鄢甲一家才能在死后“瞑目”,于是拖着奄奄一息的病体,与妻子一起将鄢甲家三个儿童骗至树林中用铁锤击打,至一人重伤甲级,两人轻微伤甲级。次日,鄢某不治身亡。4月19日,鄢某年仅24岁的妻子刘某被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2006年11月20日下午,抚州市云山镇农民鄢某患肝癌在家,神情恍惚,他知道自己命不长,想起同村的鄢甲一家在其生病其间未出钱给其治病,心怀怨恨,便与妻子刘某商量临死前报复鄢家的小孩。

    当日下午3时许,鄢某夫妇两人各拿一把木工铁锤,由刘某用自行车将鄢某带到一树林中,刘某站在路边拦住放学回家路经此地的鄢甲的孙子鄢乙(10岁)、鄢丙(9岁)和外孙许某(10岁)。二人以去林中捉鸟为名,先将鄢丙、许某骗至树林中,然后鄢某将木工铁锤朝鄢丙、许某头部锤打,将二小孩打到在地。小孩挣脱逃出树林后,刘某又返回将鄢乙骗至树林中,两人又用铁锤朝鄢乙头部击打,将鄢乙打倒在地,鄢乙爬起来跑走,刘某追上鄢乙朝其头部打了几锤,鄢乙挣脱逃出后,刘某欲再追打出树林,后因人多才作罢。后经法医鉴定鄢乙伤情为重伤甲级,其余两人为轻微伤甲级。

    法院宣判后,同时失去自由和丈夫的刘某后悔不已,她必须为自己愚蠢的行为付出15年漫长铁窗生涯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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