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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鹤岗特大爆炸抢劫案所用炸药属非法私存

[日期:2007-04-22] 来源:  作者: [字体: ]
    黑龙江省鹤岗市警方19日说,在鹤矿集团总医院“4·17”特大爆炸抢劫案中,犯罪嫌疑人使用的炸药和雷管来源于当地一家煤矿,属非法私存。 

    案发前,犯罪嫌疑人于华双在当地年产能力约3万吨的民营煤矿军发煤矿担任爆破员,有机会接触并熟悉爆炸物品使用。 

本案例由[法信网]Law863.Com收集整理

    鹤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潘德利介绍说,去年10月,军发煤矿因证照到期停产。公安机关到该煤矿收回采煤使用的爆炸物品时,将其火药库中的爆炸物品全部收回,但矿方隐瞒实情,在井下私存了3箱约70公斤炸药。 

    4月15日,犯罪嫌疑人于华双利用工作之便,偷窃了矿方私藏的雷管和炸药,于17日实施了犯罪。

    目前,警方还在对军发煤矿私存爆炸物品一事进行深入调查。 

    4月17日,黑龙江鹤矿集团总医院住院部收款室发生一起特大爆炸抢劫案。经警方确认,案件中6万元现金被抢走,11人不同程度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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