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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小偷盗架空电线 危害公共安全8人领刑

[日期:2007-04-22] 来源:  作者: [字体: ]
    中国法院网讯   无知的小偷看中了马路上的架空电线而置公共安全于不顾,在凌晨攀爬至电线杆上,挥举大力钳剪断了8根,在欲装车逃离时,被赶来的公安人员的当场抓获。4月19日下午,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被告人郑成高等8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
本案例由[法信网]Law863.Com收集整理

    2006年10月,李永兵见嘉定区真新新村街道西栅桥路上有可以卖钱的架空电线,而那里地处偏僻,于是起了盗窃的歹念。10月17日凌晨2时许,李永兵叫了郑成高等7人,开着一辆面包车,携带着大力钳至该处。由两名被告人王建成、袁洪章攀爬上电线杆,用大力钳将上海市西供电公司沪北供电分公司架设于此的架空电线剪断,其他人在下面望风。在总计窃得总长度为385米的JKYJ35-1平方毫米型电缆线8根后,众被告人收拢装车后即欲逃离现场。

    没想到,为防止电线被窃,电力公司早在电线上安装了警报器。郑成高等被告人剪断电线时已触动了警报。所以,郑成高等8名被告人载着电线,车刚开出2、3分钟,即被接报的公安人员人赃俱获。

    据电力公司工作人员介绍,8名被告人剪断的电线是通往附近上海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的,用于该公司MVD01、05两个阀室的供电,这两个阀室控制天然气的压力和流量。供电线被窃后,电控阀门失控,信息无法监控上传至监控中心,有可能会造成意外事故。而因被告人的盗窃行为,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9809.08元。

    法院审理认为,郑成高等8名被告人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社会危害较大,已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鉴于各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起到的不同作用,予以分别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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