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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杀死女友 回国也难逍遥

[日期:2007-04-22] 来源:  作者: [字体: ]
    4月18日,被告人蔡川在加拿大杀死女友案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面对检察机关指控其涉嫌犯有故意杀人罪,蔡川并不认罪,他称自己本意并不想杀死女友刘小雁。
本案例由[法信网]Law863.Com收集整理

   被告人蔡川,化名张伟川,今年35岁,大学文化。检察机关指控,1999年1月和4月,蔡川和被害人刘小雁先后移居加拿大,两人共同居住在加拿大多伦多市。1999年l2月27日,刘小雁提出和蔡川分手。经蔡川了解,刘小雁提出分手的原因是认识了一名加拿大籍男友,两人关系密切。蔡川苦劝未果,因此十分痛恨刘小雁。2000年1月1日凌晨3时许,蔡川趁刘小雁熟睡时用手掐住其脖子,致其窒息死亡。后蔡川乘坐当日8时的飞机从多伦多回到北京

   据蔡川交代,他和刘小雁当年都取得了加拿大绿卡,但并未注销中国国籍,由于蔡川的户籍保留在深圳,因此该案当时交由深圳警方办理。

   法庭上,面对检察机关指控,蔡川并不认罪。据他陈述,事发前他回国探亲,1999年12月27日回到加拿大后,刘小雁提出分手,为此双方发生争执,12月31日晚,在参加完朋友聚会后,刘小雁中途下车说去看望朋友,实际是去看那位男友。次日凌晨,刘小雁回到住处,两人发生争执,蔡川用手臂抵住刘小雁脖子,致刘小雁死亡。蔡川称自己当时只是想制服女友,但没想到酿成如此恶果。

    之前,蔡川曾多次供述是自己趁刘小雁熟睡时动手掐死了她。今天,蔡川却辩解称,当时是想一死了之,所以没说真话,后经看守所管教人员教育及母亲的劝说,自己决定说出事实真相。

    今天的庭审没有进行到辩论阶段,但公诉人认为蔡川之前的有罪供述是其亲口陈述,有其亲笔签名,而且多次供述内容一致,完全可信。

    今天,刘小雁的父母也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95.6万余元,蔡川当庭表示对此索赔并无意见。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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