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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许昌公路超限检测站挖出腐败窝案 20人被定罪

[日期:2007-04-22] 来源:  作者: [字体: ]
    新闻快读 

    记者在河南省多个检测站发现了这样的奇怪场景:有的检测站只收检测费不卸载;有的检测站只罚款;有的检测站却眼睁睁地看着超限超载车辆从眼前通过,根本不管不问。超限超载车辆太多造成河南境内道路路况不好,而这种情况在国内并不鲜见。 

本案例由[法信网]Law863.Com收集整理

    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检察院通过所查办的一系列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腐败窝案,找到了检测站交钱不卸载的原因。 

    □权力缺乏有效监督制约

    □涉案人员存在弄权心理      

    政府出巨资修成的道路,往往不出两三年路面就变得坑坑洼洼,崎岖不平了。这种景象在很多地方都能看到。 

    据交通部门有关人士说,造成道路不好的原因是过境的超重车辆太多。为了控制超限超载车辆,全国各地设置了公路检测站,对于经过检测超限超载的运输车辆,必须卸载货物并根据情况进行罚款。据悉,仅河南省就设置了132个超限超载检测站。 

    然而,记者在河南省部分地区采访时发现,有的检测站只收检测费不卸载;有的检测站只罚款;有的检测站却眼睁睁地看着超限车辆从眼前通过,根本不管不问。 

    不少司机告诉记者,“超限超载检测站变成收费站”不只是出现在河南,在其他地方也不是什么新鲜事。“有关部门对超限超载车虽然进行了整治,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但往往治标不治本。”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这种情况的出现?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检察院从他们查办的一系列超限超载检测站工作人员渎职案中,找到了答案。4月18日,许昌检察院有关人士向记者披露了内情。 

    艰难查证 三个检测站揪出涉案者二十多 

    “从2005年起,超限超载检测站的种种问题就引起了我们的关注。”许昌市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处处长任国强说。 

    最先进入检察官视野的是位于许昌县境内的王庄超限超载检测站。2005年10月,在王庄超限超载检测站给人“领车”的王某、李某等人,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抓获。他们交代了自2003年2月以来开始“领车”,并与王庄超限超载检测站的许某、刘某等人相互勾结,给钱放车的事实。随后,检察官通过对许某银行账户的秘密调查,发现近两三年来其账户上隔几天就存一次钱,少则几十元,多则数百元,由此印证了超限超载检测站权钱交易情况的存在。 

    “但究竟是怎么放行的?是否构成渎职犯罪?当时我们也没底。”任国强说。 

    经过近三个月的秘密调查,许昌市公路系统这一职务犯罪窝案的黑幕被缓缓拉开: 

    王庄超限超载检测站位于许昌县河街乡王庄村,因占用了王庄村的土地,经村里协调,当地部分农民到超限超载检测站干些装卸车等杂活。有时当地运输户的超载车辆过站时,组长或者村干部来说情,检测站就予以放行,慢慢地,给予放行的人员和车辆越来越多。由于“领车”当中介人有一定的好处,久而久之,“领车人”逐渐向专门化、职业化发展。开始是司机、车主给“领车人”点小恩小惠,买几盒烟,后来干脆给现金,从50元到200元不等,然后再由“领车人”按比例分给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人员,余下部分就装进了“领车人”的口袋。 

    在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下,全面侦查展开了,初步查明王庄超限超载检测站工作人员有收受当地“领车人”钱财,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放行超限超载车辆过站的事实。此后,许昌市检察院把侦查工作扩大到位于长葛市、襄城县的两个超限检测站。 

    通过近八个月的艰难查证,许昌市辖区的3个超限检测站内22名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收受贿赂近20余万元的职务犯罪案,水落石出。 

    据了解,截至目前,其中的20人因犯滥用职权罪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另有3名“领车人”被法院以行贿罪判刑。 

    犯罪特点 涉案者手段隐蔽集体作案 

    “作案手段隐蔽,时间长、数额大,合伙型犯罪突出,涉案人员较多。”任国强对记者说,超限超载检测站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罪特点明显。 

    办案检察官介绍说,一般作为“领车人”的当地村民,会事先与检测站有关负责人说清车辆数量及车牌号码,负责人则到检测岗或用手机告知岗上人员放行。 

    车主的实惠是可以把高额的罚款变成较低的好处费,好处费进了“领车人”的口袋后,“领车人”将其中的部分私下交给检测站工作人员。换班时,由有关负责人员把“领车人”留下的“买路钱”分给检测岗上的值班人员,不设账目,不留任何痕迹。通常,“领车”会选择在晚上进行。 

    一位“领车人”告诉记者,车辆超限超载往往被罚一两千元,还得卸载,可是只要给他们一二百元的好处费便可搞定。办案检察官介绍说,一个“领车人”每天所领的车数最多能达到四十多辆。 

    据一个检测站涉案人员交代,一个检测站工作人员每晚一般能收几十元到几百元钱不等的好处费,“一个月轻松弄个一两千元不成问题。” 

    “由于检测岗上人员当面不收司机现金,要实施犯罪,需要多个环节相互配合,才能得逞。因而合伙、集体作案成为此类犯罪的显著特点。”任国强说。 

    社会影响 治安恶化损害法律法规尊严 

    几位办案检察官深有感触地对记者说,此类犯罪社会危害性非常大:只收钱不卸载,等于放弃了治理超限超载的工作职责,使检测站形同虚设,达不到“治超”目的;超限超载车通过“领车人”交很少的钱便可顺利过关,导致守法司机对国家法律法规产生信任危机,影响政府形象。 

    更为严重的是,由于是无本的暴利生意,使得“领车人”相互竞争车源,为了增加竞争实力,“领车人”已趋职业化,向团伙方向发展。为争取所谓“客源”,获取更大利益,“领车人”之间相互排挤,相互殴斗,严重扰乱当地的社会秩序。 

    “在检察机关查办前,一些检测站附近的村庄,因为‘领车’发生的群体殴斗、寻衅滋事案件不断,但由于大多还没有触犯刑事法律,公安机关只能做治安拘留或罚款,过后这些人继续‘领车’,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一位派出所所长对记者说,只有查出了检测站有关人员滥用职权的腐败案,才能从根本上杜绝“领车人”的存在。 

    原因何在 监督乏力弄权心理使然 

    “刚开始时,拦截超载车辆,常常会遭到司机们的围攻或谩骂,甚至有被撞的可能。我们站上的一个同事就被闯站车给轧死了。后来,我们不再强行拦截,在收了“领车人”的好处后,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在检察院的卷宗里,一个涉案人员这样供述。 

    此类犯罪为什么会如此高发和普遍呢?“通过对查处案件的总结,我们发现了原因。”任国强说,治理超限超载检测工作,辛苦且具有较强的危险性。但检测站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较低,长时间高强度的工作和微薄的收入之间出现较大反差,易导致工作人员心理失调。加之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手中的权力就成为权钱交易的筹码。 

    “这类犯罪中的涉案人员普遍存在弄权心理。”任国强告诉记者,一名检测站工作人员被查处后曾这样对他说:“‘有权不使,过期作废’、‘靠山吃山,靠路吃路’,别人能‘吃路’,我为什么不能?大家都这样,也不觉得这是违法犯罪。” 

    “心存侥幸、法不责众的心理,导致此类犯罪活动在一定范围内成为公开的秘密。”任国强分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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