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19日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4个罪名,一审判处被学生称为“唐山帮”、以恩学、李晓超为首的7人1年4个月至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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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恩学、徐治超、李晓超、付鹏、甘露、彭亚男、王大鹏曾为吉利大学学生,后被学校开除。恩学在吉利大学学校东门南侧2公里左右的马路东侧开了一个饭店,他们相互勾结,号称“唐山帮”,经常在学校里强买强卖,敲诈勒索他人的钱财,严重威胁校园安全。
例如:恩学、付鹏、徐治超等人在吉利大学校园内以威胁手段强制推销出恩学经营的饭店“贵宾卡”70余张,非法获利5000余元;恩学一伙还为强迫一学生向饭店投资,强索8300元,期间非法限制该学生人身自由长达5天。这些“校霸”还强迫7名学生到恩学经营的饭店吃饭,并于饭后强迫这些学生在14000元的账单上签字。法院认为,被告人恩学等七人无视国法,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以威胁手段强卖商品,情节严重;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