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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继德是柳州监狱原十六监区服刑人员。1978年4月,他因犯扒窃罪、抢劫罪被送到广西少管所强制劳动改造三年;同年12月,因抗拒改造,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1980年6月,因犯脱逃罪、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1981年4月,因犯脱逃罪、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二个月,1989年4月刑满释放;1992年6月25日,因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被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于1993年9月28日投入桂林监狱服刑。服刑期间因表现良好,1995年刑罚减为17年,后又有两次减去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并被安排在监区伙房进行劳动改造。
1999年,尚余刑期11年多的梁继德听说继养在亲友家的儿子常常受到歧视和欺负,于是萌生了脱逃出去照顾儿子的想法。1999年3月24日中午12点多,梁继德以和干警外出买菜为由脱离监控,先到露塘街菜市的厕所里把衣服、裤子上缝制的白边撕掉,租一辆三轮摩托车到柳太路新圩公共汽车站后,再转乘一辆红色出租车到了柳州市青云菜市。梁继德用公用电话联系其哥梁继明(已故)后,梁继明随即借了朋友的五万元给梁继德,并用小轿车送其到湖南衡阳。之后,梁继德相继在云南、重庆、广东等地做生意,潜逃7年共赚得60万元并拥有高档轿车。2006年12月21日,梁继德在广州市滨江东路被抓获。
当初,梁继德脱逃是想照顾儿子,但是为了躲避警方的追捕,他却没能完成这个心愿。在他逃跑不久,他的父亲得知此事后一病不起,二个月后就被气死了。2006年12月21日,梁继德在广州谈生意时被警方逮捕。被羁押上警车后,梁继德嚎啕大哭,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押回到柳州监狱后,梁继德主动要求用现身说法方式教育一起服刑的牢友们,脱逃是一条走不通的路。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梁继德在12个监区做了12场悔过演讲,向柳州监狱的数千服刑人员讲述了其潜逃的经历。
柳北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梁继德身为服刑犯人,服刑期间不安心改造,趁监狱管理人员不备,实施脱逃,长达数年之久,其行为已构成脱逃罪。被告人梁继德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依法应对其实行数罪并罚。因告人梁继德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逐依法酌情从轻作出以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