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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闵行区华漕镇陶家角村的女青年张某,在前年7月19日晚上回家途中,随手将手中垃圾乱扔,遭到了同一小区殷女士的指责。张某认为殷女士多管闲事,与其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张某仗着拳大臂粗,一怒之下将殷女士推倒在地。殷女士倒地,腰部刚巧撞在路边花台的石沿上,顿时疼痛难忍。经上海市公安局损伤伤残鉴定中心鉴定,殷女士因外伤致多根肋骨骨折,构成轻伤。9月1日,张某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到案接受审查。
在法院审理中,张某的亲属代为赔偿了殷女士经济损失1.8万元。
法院认为,案发后,张某虽在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接受审查,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曾下落不明,后通过网上追逃才将其抓获,故不能认定其有自首情节。鉴于其亲属能代为赔偿殷女士的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