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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南团伙专盯老乡诊所收取“保护费”

[日期:2007-04-11] 来源:  作者: [字体: ]
    中国法院网讯   湖南团伙以威胁、恐吓等手段影响诊所正常经营,向老乡所开的诊所收取“保护费”。日前,被告人陈向阳、陈建国、陈永忠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被诉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本案例由[法信网]Law863.Com收集整理

     2006年8月,陈建国和弟弟陈向阳、来京打工的老乡陈永忠,伙同“狗垫子”等人(均另案处理),以开“同乡会”的名义将在北京开诊室的湖南老乡召集起来,讲明要向他们的诊所收“保护费”,并要求他们的诊所按照每日诊费5%的比例缴纳。对于不缴纳的,犯罪团伙就采取威胁、恐吓、轰赶病人等手段,去影响诊所的正常经营。迫于压力,鼎生堂中医门诊部、普康中医院、慈安医院、建德医院、海淀区中医疑难病研究中心等多家诊所的经营者,在一个半月内向犯罪团伙缴纳了数目不等的“保护费”,共计人民币22990余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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