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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18日,全国铁路将第六次大提速。去年6月,郑州铁路局机务处在国内首先开始在机车上安装安全监控系统。该系统需要内置两种SIM通信卡:一种用于数据传输,一种用于语言通话。机务处从河南移动通信公司郑州分公司购得数据传输卡180张、语言通话卡220张,每张通话卡内预存90元话费。
移动公司工作人员在列车安装内置卡时,30岁的火车司机王某无意中得知,其中的语言通话卡和普通的手机卡功能一样。
去年10月初,王某趁车库无人到机车上取出了一张卡,出车在外时,就将通话卡装于手机内,拨打声讯台。同时,与王某搭班的38岁的副司机李某与王某轮换拨打。随后,两人又从机车上拿了3张通话卡。
去年11月28日,移动公司收电话费时发现,机务处用于监控设备的4张通话卡,从10月至11月,共产生3.5万元话费。但此时,这些监控设备并未投入使用。随后,移动公司将情况反映给了机务处,同时对监控设备内所有通话卡进行报停。原来,每张卡预存话费虽然只有90元,但上不封顶。
郑州铁路警方介入此案,调取了4张卡的详细通话清单,其中3张卡产生话费均万余元。除了偶尔有个别的私人电话外,拨出去的电话号码显示大多是声讯台。警方分析出拨打时产生的漫游区号,又与各个线路火车司机的工作安排表进行对比,确定了王某和李某有重大嫌疑。
去年12月12日,王某和李某因涉嫌盗窃被警方刑拘。看到3.5万元的话费单,两人惊出一头汗,“以为最多也就几百元”。两人供述说,路上太无聊了,就拨打着玩,声讯台小姐都声音甜美、善解人意,与她们聊一通之后,会很解闷,“最长的一次通话长达4个小时。”
郑州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李某从非本人担当的其它机车上窃取SIM通信卡,并多次共同盗打长途声讯台电话,致使合法用户为其支付通讯费用35243.92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两被告人出于共同故意犯罪,共同实施了盗打电话的行为,系共同犯罪。考虑到二人均系经铁路多年培养的机车司机,目前正值第六次大提速的关键时期,该单位建议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判处缓刑,并愿意承担有关帮教责任。法院根据二被告人系初犯,归案后的认罪态度以及全部退赔损失情况等,遂作出以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