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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上午9时许,衡阳铁路公安处衡阳车站派出所民警在衡阳火车站第二候车室巡视时,发现一名男子形迹十分可疑,遂上前对其进行盘查。该男子掏出自己的身份证递给民警查验,但细心的民警却发现该男子手一直在微微发抖,而且在民警还没来得及看清男子的身份证就又迅速被其抢了过去。这不由让民警更生疑窦,于是要求其再次出示自己的身份证件。当男子极不情愿把身份证掏出来后,民警仔细一看,竟然是张假身份证。在民警追问下,该男子自称名叫林某某,经上网比对,民警发现林某某和公安部网上一名逃犯同名,但年龄和住址有出入,细心的民警没有轻易放弃,随将其带至值班室作进一步调查,最终林某某终于低头承认了自己于2002年5月间,伙同另2人拐骗一14岁幼女卖至浙江省温岭市的违法犯罪事实。据林某某交待,其为逃避警方追捕,特意花钱买了个假身份证放在身上使用,并在遇见警察盘查时故意谎报自己的真实身份,还真侥幸逃过了几次,没料到今天准备乘车去广州时,还是被细心的民警看出破绽,落入了法网。
凑巧的是,当日下午13时许,衡阳车站派出所另一位民警同样也在衡阳火车站第二候车室查获了于2002年3月间,因邻里纠纷,将同村妇女陈某割伤的浙江籍逃犯谢某某。更令人没想到的是,谢某某竟和林某某的想法如出一辙,花钱买来假身份证,谎报年龄和住址,最终“同病相怜”的两逃犯老乡一同落入了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