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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人员伪造毕业证虚报学费被判刑

[日期:2007-04-11] 来源:  作者: [字体: ]
    中国法院网讯   4月10日,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伪造毕业证书用于虚报学费骗取公款的贪污案件。被告人陈兵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本案例由[法信网]Law863.Com收集整理

    陈兵系重庆市永川区某镇政府工作人员。1997年,陈兵受该镇政府安排到重庆建筑大学脱产学习三年。按规定,陈兵学习期满取得毕业证书后方可到单位报销学费。陈兵在该大学学习一年后便未继续学习,1999年11月5日和2000年5月12日,陈兵用伪造的毕业证书和学费发票,分别虚报学费7445元和3665元,共计骗取公款111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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