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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元面粉钱毁掉两个家 1人死亡2人被判刑

[日期:2007-04-11] 来源:  作者: [字体: ]
    中国法院网讯   仅仅为了十五元的买卖面粉款发生争议,竟引发了一起持刀杀人的恶案。最终导致一人死亡,一人被判死刑,两人为亲情窝藏罪犯受到法律惩处的结局。
本案例由[法信网]Law863.Com收集整理

    被告人辛超,男,现年32岁,安徽省临泉县周庄村农民。因作案后潜逃外地六年,于2006年2月17日归案被逮捕。被告人李荣,女,现年27岁,系辛超之妻;被告人李雪,女,现年24岁,系李荣之妹。二人因涉嫌窝藏罪于2006年1月11日被刑拘,后取保侯审。

    案件发生于2000年2月1日下午5时许。当时在临泉县滑集街上经营面粉生意的被害人,年已56岁的王某,到经营馍店的辛超父母家索要面粉款。因辛超的母亲认为王某卖给的面粉重量不足,对所欠15元面粉款不愿付给王某,双方为此发生争执。

    王某忿忿不平急忙返家将此事告知三个子女。其子女知情后立即与其父王某一起再次赶至辛超母亲馍店。双方又一次发生争执和厮打。消息很快传到已在同街另一处经营馍店的辛超处。辛听说“母亲被打”,便携带匕首并邀人赶到现场叫骂喊打。双方人员再次厮打。打斗过程中,被害人王某见事情闹大,怕吃亏乘机跑走,被辛超发现追撵,后持匕首刺中王某背部一刀,致其心脏破裂,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辛超作案后即逃至其亲戚家,后与妻子李荣及父母一同逃往新疆躲藏。2003年5月份被告人李荣与已在浙江省嘉兴市打工的妹妹李雪取得联系后,便前往嘉兴市李雪处居住。同年6月在李荣安排下,辛超赶至该处躲藏,并在当地打工。2005年12月份李雪得知警方正对辛超追捕时,即与姐姐李荣计议,安排辛超、李荣住进其同学在嘉兴市的另一套房子内,以使辛超继续逃避抓捕,直至2006年1月8日侦查机关循线索将三人抓获归案。

    近日,阜阳中院经对该案公开庭审,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辛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6.04万元;以窝藏罪判处被告人李雪有期徒刑一年,对被告人李荣免予刑事处罚。

编后:

    该案为了十五元的买卖争议毁掉两个家庭的结局实在沉重。如果发生争议时双方家人能够冷静一些,如果有一方作出些忍让和妥协,或者能够让他人或有关部门从中调解处理,这种局面和后果完全可以避免。如果人们都能记取邻里关系和为贵,生意伙伴和气生财的道理,家庭才能平安幸福,社会才会和谐稳定。还有当明知亲人触犯了刑律,在法律和亲情的天平上,且不可偏情而弃法。否则,后悔不及的教训会让你更觉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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