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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年出生的毛合朵自幼争强好胜,尽管小学没毕业,但“成为一个有钱人”一直是她的理想。2005年3月,她做了两笔药材生意,挖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黄金”,之后投资开了一家酒店,但由于经营不善,很快债台高筑。于是她打着“药材生意利润丰厚”的幌子,在2005年6月至2006年2月,轻松取得了林书芬等14人的信任,套取现金473万余元。
为了报复追讨债务,毛合朵用6000元现金和一根100克的金条雇凶把追债人打成轻伤。
法庭上,毛合朵对罪行供认不讳,并表示服从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