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由[法信网]Law863.Com收集整理 |
九月二十九号晚上,同学到太平洋超市闲逛,正当她留连于琳琅的商品中的,只见对面几位售货员耳语一番后径直向她走来。“小姐,我们怀疑你偷了我们商场的东西,请你让我们检查一下你的包!”什么!!?长这么大第一次被人怀疑偷窃,而且是在超市!同学震惊之余更多的愤怒。见同学面有怒色,那位售货员进一步“启发”:“这种事很常发生的,上次不是有人中年妇女也这样吗?最后给我们一说还不是乖乖交给我们!”帮忙几位售货员见机也一起过来帮腔,“想不想这么小小年纪就居然做出这种事,现在的年青人,哼!”“你不用忧郁的,我们商场的工作人员有权利这样做!”如此来势汹汹的架势,同学孤身一人势单力薄,没有意识到太多,只想证明自己的清白,于是交出了自己的包,一番搜索之后没有发现她们所说的物品后,那人把包还给了同学,面丝毫无愧色,只是看到同学一脸怒容才不得已说了句:“那就对不起喽!”
怀着满腔的怒气与委屈走出太平洋超市的大门的时候,同学越想越觉得委屈:凭什么我无端端要被人搜,凭什么她们仅仅是怀疑就可以搜我们包?越想越不对劲的她想起了法律,于是她决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可是当她咨询法学院一位老师时,老师说:“打官司是一件很费时间的事,而且我们没有和你一起的目击证人,如果商场没有安装摄像头的话我们就一点证据都没有了。而且你是在汕头大学读书的,而这家超市是在梅州的,异地官司,时间上更是一个很大的问题!”“那该怎么办啊?”“碰上这样的事,即使是我,我也拿它没有办法,对方太强势了,我们所能做的,只能是找消费者协会了!”再次抱着希望,同学拨通了12315的电话,电话机接通了,而短短的通话内容反馈的一个信息却是:这个问题不属于我们管,我们是管质量问题的,这种事不要找我们。满 怀失望的同学只好寄希望于媒体,她以自己的经历给梅州日报发了封e-mail,一天的时间过去了,却杳无音讯!
第一次,同学如此强烈地觉得没有安全感,如此强烈地感受到作为一个消费者处于怎样的一种弱势之中!仿佛一艘孤舟,被一股莫名其妙的力量推到了汪洋大海,进而被那股力量抛弃了,任何一个海浪都能置之死地,而这片扁舟却无任何抵挡之势!
当我知道这件事后,我愤怒了,最令我气愤的不是商场的无故搜包行为,而是各个部门的推诿造就了商场工作人员的恣意妄为。如果这其中任何一个部门可以负起责任的话,商场还会理直气壮地说:“这种事情经常发生的”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讫今已经十二年了,可是为什么十二年后的今天,这种现在还是一个“经常发生的事情”?为什么消费者的权益受了侵犯依然状告无门?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抢劫、行窃、诈骗、绑架,违约,这些似乎都是和法律有关的,然而一部低效率运转的法律机器,永远都和真实的人没有关系。法律说保护弱者,然而法律不仅仅应该在交通肇事和刑事犯罪的时候在场。
这个现状不由得使我想起了最近炒得很火的电影《疯狂的石头》,这部电影里你几乎看不到人们对法律的信任。为什么?为什么我们对法律的漠然到了如此的地步?每每说到这个问题,总是有人站出来曰:当前中国民众普遍缺乏维权意识,可是,这些批评家们是否体验过状告无门的感受?想起政府提的一句口号:建设和谐社会,应该以人为本。可是当这个抽象的以人为本落实为实际的时候,又是怎样一种情形?漫长的公益诉讼,使人心力交瘁,我们一介平民,何以有如此大的精力与一个在一个市里在拥有多家连琐店的分店抗衡?当司法这第一道防线不起作用的时候;我们的第二道防线,享有“消费者娘家”美誉的“消费者协会”却以不属于他们管辖为由搪塞;当筋疲力尽的消费者把最后的希望投向第三道防线:媒体的时候,媒体却没有及时地站出来,说出我们的声音。这一道又一道防线的全线崩溃,难道都是偶然吗?难得我们消费者所做的一切努力都只能化作一腔春水?一个有人情味的超市,消协或者媒体,虽然他们不能满足消费者的最大预期,但却可以无形中重建一个对生活的信心,也加速人们重建对这个世界的信心。
被搜包的不只是一个消费者,而如此嚣张搜包的也肯定不会只有一家,我相信每一个 被搜包者都曾经为此而委屈气愤过,我也相信不少人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而作过很多努力,只是很多人苦于状告无门而就此放弃,留下少数,于我般食古不化的仍在为自己的权利作斗争。我很清楚这次搜包事件,同学并不是受害者中的第一人,但我却真诚希望,她会是最后一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