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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实时跟踪监控。就是借助监督系统对各业务管理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监控系统根据监督职能部门的需要,把各业务管理系统的工作状态和主要业务流程等信息进行实时采集,监督部门通过监控系统可以随时查看每个环节的工作状况,了解每个事项的流转进程,并对从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监控系统,向有关单位发出核查指令,要求其作出处理并按时反馈,从而真正实现对权力运行的全程监督、实时监控的目标。
五是信息数据处理。信息共享只是解决信息的来源,如何通过对获取的信息分类、加工、汇总和处理,从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为我所用才是最终目的。信息数据处理功能就是通过程序设计,对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中形成的信息数据进行采集、分析和处理,生成相关汇总图表和情况分析,为检察机关和监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和行政监察职能提供辅助决策依据。
四、关于构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的几点建议
第一,坚持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把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纳入政府电子政务、政务公开工作之中统筹规划、优先考虑、优先发展。 “统一领导”就是要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把握项目的建设,需要具备综合统筹、协调沟通能力的牵头单位,具体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统一规划”就是要从全局出发,重点规划设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同工作的内容和流程,打破信息资源“部门割据”、“条块分割”的局面。 “统一标准”是指在平台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保证平台具有通用性和开放性的特点,同时制定项目本身的信息交换标准、业务流程标准和项目实施规范等,使项目建设、管理、运行和相关技术实现标准化。“统一建设”就是要集中资金、突出重点,解决主要问题和主要矛盾,杜绝各自为政、重复投资、低水平、小而散的现象。
第二,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的指导思想。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要紧紧围绕平台的定位和执法办案的实际需要,统筹规划,逐步推进。避免建设与应用脱节,以充分发挥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平台的作用。
第三,系统设计要注重标准化与先进性。采用先进的,符合国家信息化建设发展方向的、标准的、跨平台的信息技术,保证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的核心技术框架具有前瞻性、先进性和可持续发展性。
第四,必须保证信息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为此,所有公共信息原则上应集中存放于一个中心服务器,数据的录入、更新、管理和维护由各相关部门各自负责,并对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性负责。已经建成比较完善信息系统的部门,可在原系统的基础上开发与平台的接口软件,做到部门信息与平台信息同步。对未建或已建但系统还不成熟且投资不大的部门,建议由中心统一进行规划和建设。
第五,充分利用现有软硬件资源,避免重复和浪费。在现有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凡管用和好用的软硬件应尽可能的充分利用好已有资源。为便于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新的应用系统的开发,应以跨平台技术为基础,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环境,做好整合文章,避免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
第六,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可扩展性。要从系统设计、软硬件选型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防范,保证系统高效、稳定、不间断地运行。平台应提供开放的接口,便于各类应用系统连接,以满足业务和系统不断拓展的需要。
(作者:嵊州市人民检察院 e-mail:zggc066@126.com qq:5319571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