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See: Jevons Slanley.The Theory of Political Economy.New York:Kelley and Millman, 196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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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张玉堂.利益论——关于利益冲突与协调问题的研究[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162-163。
[19]土地股份合作制是农地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尝试,但并不意味着农民的土地权利得到了保障,农民在土地利益配置中的弱势地位会得到必然改变,有学者对此已做出了相应的研究。如:梅建明等,“试论土地合作制”[J],蒋永穆等,“中国农地股份合作制制度绩效的内生交易费用理论分析”[J],载于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编:《中国农民组织建设》,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年版,第282-296页。
[20] 李长健.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立法若干问题研究(下)[J].法学评论2005(5),9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