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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为,被告调查的材料中,认为原告与部分农户签订的承包协议不是农户本人签字,原告当庭未予否定,法院予以确认。同时认为,被告霍邱县人民政府对发生在石店镇高庄村的退耕还林纠纷及时进行调查处理,是正确履行职责,其通知符合正当行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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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材料不实 村支书告霍邱县府被驳回
因为林地承包问题状告霍邱县政府的村支部书记周俊,近日被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9月5日,本报“独家新闻”版曾以《114户农民为县长作证》为题对此案进行了报道。霍邱县石店镇高庄村114户农民反映,该村党支部周俊名下的307亩退耕还林地,存在“上报材料不实”等情况。在经过调查后,该县退耕还林领导小组遂作出收回周俊相关林业证的通知决定。周俊不服,以县政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10月13日,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为,被告调查的材料中,认为原告与部分农户签订的承包协议不是农户本人签字,原告当庭未予否定,法院予以确认。同时认为,被告霍邱县人民政府对发生在石店镇高庄村的退耕还林纠纷及时进行调查处理,是正确履行职责,其通知符合正当行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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