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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张振海参加北京市公务员考试后,感觉考得不错,成绩出来后,他只得了56分。7月7日,他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查询。在他多次要求下,考试中心调出试卷的复印件,张振海觉得打分处有改动的痕迹,要求看试卷原件,遭到拒绝。张振海遂起诉到法院。
一审法院维持了考试中心作出的行政答复。张振海却认为,一审法院没有认真审核他的试卷,因为试卷很有可能被市人事局进行过技术处理。 市二中院认为,考试中心对张振海的答卷有无漏评及计分登分等情况进行了复查并作出答复,符合考生复查考试成绩的规定。法官在庭审中核对了试卷的原件和复印件无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