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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虎法和其兄李启发房产纠纷一案,经安阳县人民法院判决后,李虎法拒不履行判决。该院许家沟法庭多次到李虎法家执行,均因李虎法逃避执行未果。1998年10月31日,安阳县人民法院许家沟法庭执行干警牛天海等人再次来到李虎法住处,决定对其强制执行。李虎法、李明云拒不开门,之后为抗拒执行,被告人李明云将事先埋在院中的石子堆里的炸药插上电源引爆,法院执行干警牛天海等3名同志被当场炸伤,经法医鉴定均构成轻微伤。
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明云、李虎法在法院干警执行生效的民事判决时,故意用爆炸的方法,使不特定的多人受伤,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构成爆炸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