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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景荣失职致使罪犯脱逃案

[日期:2006-08-28] 来源:  作者: [字体: ]
  被告人刘景荣,男,48岁,汉族,原系吉林省榆树市公安局看守所干警。

  1996年1月13日晚,刘景荣在值班期间,因值班前饮酒,在值班岗位上睡觉,致使监区7号监舍杨树成、范喜友等9名重大犯罪嫌疑人,将监控电视天窗锁头抠开,于1996年1月14日凌晨2点15分逃出监室。将正在熟睡的干警刘景荣用事先准备好的床单撕成的布条捆绑起来,并抢走其佩戴的六四式手枪一支,还将闻讯赶来的看守干警刘水长捆绑起来,后冲出监房,搭人梯越墙出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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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6年2月2日榆树市人民检察院以玩忽职守罪对刘景荣立案侦查,1996年10月22日榆树市人民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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