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方认为是有人挖墙角
然而厂方对此的解释是此事有人在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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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方负责人吴勤7月6日在义乌市劳动监察大队笔录上说,这些女工想离开厂的原因是与厂里其他工友有矛盾,而且这也可能是她们找的借口,很有可能是她们都想到另外一家厂里上班。他还认为,如果女工们要结算工资,就要先扣掉违约金,另外还要承担厂里伙食费、卫生费、暂住证费等。
昨日,记者打通了该厂老板黄人科的电话。他说,女工离厂是因厂里职工之间闹矛盾,其实厂里已将此事处理好了。他认为真正原因还是有人在挖他厂墙角。
黄人科同时还认为,他的新厂房也不存在生活设施不好的情况。新厂房装窗帘布等装饰工作是一层一层下来的,开始时是在女工浴室窗户玻璃上贴红纸遮住的,现在已全部装上窗帘布了。但女工们后来对记者说,那红纸是她们自己贴的。
已初步调解成功
对此事,义乌市劳动监察大队长丁国嵘表达了他的看法。他说,按国家劳动法规定,如双方签过合同职工要提早离开企业(职工方毁约),必须提早30天向企业提出书面报告。当然,如果存在企业方有暴力、武力威胁职工生产或企业生活环境威胁到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的,职工可随时提出离开。而此案中,生活设施不完善还是属于企业经提醒后可马上整改范畴,所以职工不能毁约。
昨日,义乌市劳动监察大队召集当事双方进行调解。
黄人科提出,要向每位女工扣500元违约金、150元伙食费、300元企业损失费,然后结算工资。
对此,女工们没有提出大的异议,说对具体数目先回去考虑一下。
昨日上午,记者得知。这13名女工上班应得的3万多工资被企业老板七扣八扣最后只拿回一万多。(陈国亮 孙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