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不动产的法定描述,包括地址、地理位置和建筑的描述,以便登记机构正确识别该不动产;
(3) 承包商的姓名、地址、电话;
(4) 与申请人签署合同的人的姓名、地址、电话;
| 本文由[法信网]Law863.Com收集整理 |
(5) 申请人的姓名、地址、电话;
(6) 简要描述申请人的工作或所供材料、设备;
(7) 索赔项目的起止时间、应得金额、索赔金额。
有些州允许让与留置和分拆让与留置,并在留置权宣誓书中注明受让人的姓名、地址、电话。
申请人必须是索赔当事人,例如,材料费由供应商索赔,而不是由承包商或分包商代表供应商索赔。
5.4 公证和刑事处罚
普遍规定留置权宣誓书必须公证。有些州还要求公证人核实资料。通常由律师事务所提供公证服务并代理诉讼。许多律师胜诉后才收取诉讼费,如不认真履行公证责任和核实资料,打起官司来可能白忙一场。
申请人在留置权宣誓书中弄虚作假和发假誓是刑事罪行。任何人伪造或篡改留置权登记资料,恐吓、胁迫公职人员和雇员履行或不履行职权也是刑事罪行。法律规定此类犯罪人要囚禁并罚款,对法人还要处罚执照,以惩罚恶意留置和欺诈他人财产以及发假誓等行为。
5.5 申请登记的方式
(1) 有些州规定,申请人或其代理人(通常是律师)到工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留置权登记。
(2) 有些州规定,以有回执的保证邮件将经公证的留置权宣誓书寄送登记机构。交寄日期视为登记日期。
(3) 有些州规定,以上两种方式同时实行。
留置权人还必须以有回执的保证邮件将留置权宣誓书副本寄送业主以及共有业主、承包商、抵押贷款人。没有业主签收的回执,留置权人不能提出取消赎回权诉讼。业主还有权要求留置权人补充详细书面说明。
合同价超过一定金额 (常见500美元)时,通常要求提交合同和执照的副本。美国有500多万建筑工人和50多万家建筑公司,其中许多是个体劳务公司。
5.6 无效的留置权登记
留置权宣誓书的任何缺陷都可能会导致留置权登记无效,例如以下情况:
(1) 索赔金额不正确或无理索赔;
(2) 材料数量不正确或超出合同规定的数量;
(3) 张冠李戴。例如,一位供应商向一位承包商的多个工地供料时,将运到甲工地的材料算在乙工地上;
(3) 索赔项目的描述不正确,例如时间错误;
(4) 不动产的法定描述不正确,例如地址错误;
(5) 业主的名称错误或遗漏共有业主的名称;
此外,有些州规定,如果业主已按合同规定付足了工程款给承包商,留置权登记无效。有些州规定,业主赔付后有权从承包商的应得工程款中扣除赔付款。
只有法院有权更正或撤消登记。留置权人也可以自行撤消登记。有些州的留置权登记不会自行消失,业主需向法院申请撤消无效的或过时失效的留置权登记。登记失败或在拍卖清偿中未获足额赔付的人变成无担保债权人,惟有依据合同起诉拖欠款的债务人。
5.7 申请登记的时间和最终期限 (Deadlines)
申请登记留置权的期限称为最终期限,逾期不登记者永久丧失留置权。诉讼时效也称为最终期限。各州申请登记的时间主要有以下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