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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工程担保的历史与现状——兼论中国工程担保的问题与对策

[日期:2006-06-25] 来源:  作者: [字体: ]

与银行保函不同,工程担保书并无反担保之理。反担保造成资产积压,不利建筑业发展,并降低了承包商的财力和履约能力,甚至使本来合乎资格的承包商变成不合资格。况且,如果担保人不保证承包商能够履行赔偿协议,又如何保证承包商能够履行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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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通过担保审查的承包商可能会提出以股东或第三方资产作为反担保,以提高其财力和信用额度,力求获得担保,但担保人会大幅度提高保费。如果以自有资产反担保,这就使本来不合资格的承包商变得更加不合资格,并损害了现有工程担保人的潜在利益。

当前我国工程担保的关键问题就是高额现金反担保,例如投标担保的反担保高达100%,履约担保的反担保高达30%以上,保修担保的反担保高达50%。这样一来,施工企业将无资金可用,以至政府不得不限制保额,例如投标担保保额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履约担保保额普遍为合同价5%~10%。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各地普遍规定担保人无条件见索即付,担保机构无权调查索赔事件和拒绝赔付,以至不得不要求承包商提供高额现金反担保,而担保机构本身也缺乏合资格的专业人员从事工程担保审查和对抗索赔。

必须指出:银行保函并非真正意义的工程担保书而是债务担保书,有反担保和见索即付的国际惯例;但100%现金反担保的银行保函只是"存款证书"而已。

还须指出:在反担保之下,买方信用证是合理的而卖方保函是不合理的,因为卖方既要投入生产资金又要以自有资金反担保,导致了双重负担。显然,反担保是反生产力的,有违工程担保的原理和宗旨,这也是美国禁止银行从事工程担保业务的原因。由于无反担保,担保人有调查权,而索赔人有诉讼权和举证责任。
美国保证担保与银行信用证的比较见本文附录A。

9 美式担保的优点

美式担保的总保额高达合同价200%且无反担保。一旦工程失败,担保人将遭受重创,因而工程担保审查极其认真、严厉和彻底,以至一位承包商能够提交担保时,大家就可以相信他已经符合了独立第三方非常苛刻的审查条件和评价标准。工程担保审查也就取代了政府的施工资质审查和投标资格审查,从而杜绝了腐败,这正是美式担保为世人推崇之所在。在美国,工程担保审查称之为资格预审 (Prequalification)。另一方面,高保额也提高了担保人的保费收入和风险承受能力。

100%合同价的付款担保可保证清偿承包商违约或亏损或破产或工程坍塌重建而欠下的工程债务。业主根本无须理会中标价是否低于成本。报价过低的承包商也难以找到担保人。而我国推行最低价中标的最大障碍就是难以解决中标价过低可能导致工程烂尾的问题。

10 美国工程担保的保费

合同保证担保的保护期至完工后一年保修期满,保修金额不少于合同价10%。履约担保的保费取决于工程的类型、规模、造价、工期、地点和承包商素质,并包含了付款担保和缺陷保修期的保费在内。单独办理付款担保一般按履约担保保费的50%收费。美国保证担保咨询信息办公室 (SIO) 的保费统计资料见表1。

表1 美国工程合同保证担保的保费统计
———————————————————————
合同金额 保费金额 保费率
———————————————————————
100,000 1,200~2,500 1.20%~2.50%
1,000,000 7,700~13,500 0.77%~1.35%
10,000,000 56,950~81,000 0.57%~0.81%
50,000,000 206,475~341,000 0.41%~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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