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新闻

陕西省物价局、省通信管理局关于降低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标准的通知

[日期:2006-06-21] 来源:  作者: [字体: ]

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计划局,陕西省电信有限公司、中国铁通陕西分公司、中国网通陕西省分公司:

  为了进一步深化电信资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村电话的普及率和使用率,促进电信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农村电信事业的发展,我们在召开专题听证会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降低了省内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本规范文件由[法信网]Law863.Com收集整理

  1、省内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标准由现行每分钟0.40元降低为每分钟0.30元。其他电信资费标准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2、各相关电信运营公司应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在各营业场所醒目处公布新的资费标准,接受物价部门和社会监督,并向用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3、各地物价、通信管理部门要加强电信业务和资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新资费标准的顺利执行。在检查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上报省物价局、省通信管理局。

  新的省内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标准自2005年10月21日零时执行



我要参与BBS讨论http://bbs.law863.com/

阅读:
录入:法信网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下一篇:陕西省环保局关于进一步作好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紧急通知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论坛最新:  暂时没有相应新闻

Copyright © 2004-2007 Law86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法信网 版权所有
沪ICP备05028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