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新闻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日期:2006-06-21] 来源:  作者: [字体: ]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农产品增值税抵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本规范文件由[法信网]Law863.Com收集整理
》(国税函[2005]54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我要参与BBS讨论http://bbs.law863.com/

阅读:
录入:法信网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下一篇: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财产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论坛最新:  暂时没有相应新闻

Copyright © 2004-2007 Law86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法信网 版权所有
沪ICP备05028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