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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九龙海关关于重新备案我关签发‘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所用印章 及关长、科长印鉴印模的函”的通知

[日期:2006-06-22] 来源:  作者: [字体: ]

各行署、市税务局,平朔涉外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145号“关于退还外商投资企业改征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后多缴税款如何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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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还外商投资企业改征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后多缴税款如何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税务局
一九九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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