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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6-06-22] 来源:  作者: [字体: ]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处(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092号《关于对铸锻件产品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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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94)财税字第092号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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